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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8 期 (2014年6月份)

寵物養生罐頭系列行銷大陸市場的法律規範如何?作者:黎 堅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本公司獨家代理行銷臺灣製的狗貓食用的「寵物養生罐頭系列」。現擬出口至大陸市場至上海、北京、廣州等較富裕地城市銷售。

1.請提供該類產品的相關法律規範資料供參考。

2.「寵物罐頭系列」的進口稅如何課徵?

一、有關從外國進口大陸市場的寵物罐頭之法律規定:臺商張老師解答


根據大陸「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登記管理辦法」(2000718日農業部第38號令),詳細內容請點擊下列網站公布的資料:http://www.chinafeed.org.cn/cms/_code/government/itemdetail.php?column_id=101&item_id=82142。依該「辦法」第5條的規定:外國廠商或其代理人申請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登記證,應當向大陸農業部提交下列文件和產品樣品:

(一)進口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登記申請表(一式二份,中英文填寫)

(二)代理人需提交生產企業委託登記授權書。

(三)提交申請文件(中英文一式二份),包括下列內容:

1.   產品名稱(通用名稱、商品名稱)

2.   生產國(地區)批准在本國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和在其他國家的登記文件;

3.   產品來源、組成成分和製造方法;

4.    品質標準和檢驗方法;

5.    標籤式樣、使用說明書(簡體字中文印刷)和商標;

6.    適用範圍和使用方法或添加量;

7.    包裝規格、儲存注意事項及保質期;

8.    必要時提供安全性評價試驗報告和穩定性試驗報告;

9.     飼餵試驗文件及推廣應用情況;

10.    其他相關文件。

(四)提交產品樣品。

1. 每個品種需3個不同批號,每個批號3份樣品,每份為檢驗需要量的3-5倍;同時,附上同批號樣品的質檢報告單。

2.必要時提供該產品相對應的標準品或對照品。

進口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在大陸市場銷售時,必須按照《飼料標籤》的國家標準(GB10648)要求檢附具(簡體字)中文標籤,並在標籤上標明產品登記證號碼。

另外,依據上述「辦法」的規定:大陸農業部在受理申請後5日內,將產品樣品交指定的飼料品質檢驗機構進行產品品質覆核檢驗。

飼料品質檢驗機構應當在收到產品樣品和相關資料後3個月內完成產品品質覆核檢驗,並將檢驗結果報送大陸「農業部全國飼料工作辦公室」。申請人應當協助飼料品質檢驗機構進行覆核品質檢驗。

進口大陸尚未允許使用但出口國已批准生產和使用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應當進行飼料喂試驗,必要時進行安全性評價試驗。試驗方案應經大陸農業部審查,試驗承擔單位由農業部認可。試驗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試驗過程中因產品樣品應用造成的不良後果,由申請人承擔責任。申請資料完整,品質覆核檢驗合格的產品,經大陸農業部審核合格後,發給進口飼料、飼料添加劑產品登記證。飼喂試驗、安全性評價試驗結果提交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審定通過後,由大陸農業部發給產品登記證。上述程序完成後產品才能合法上市銷售。

二、寵物罐頭的進口稅稅率

根據大陸海關稅則,零售包裝的狗食或貓食罐頭之進口稅及增值稅,係於進境時由主管海關合併徵收,稅率如下表:

大陸海關稅則之貨品進口稅率表(部份)

稅則號列

HS code

貨品名稱

最惠國

稅率%(1)

普通

稅率%

增值稅%

計量單位

23091010

配製的動物飼料零售包裝的狗食或貓食罐頭

15

90

13

千克

1:臺灣製產品出口至大陸適用依「最惠國稅率」課徵。
(本文作者黎  堅現為大陸經貿專題自由作家、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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