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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5 期 (2015年1月份)

台商進軍大陸市場連鎖產業營經營投資風險作者:麥世宏

引言:

台灣連鎖餐飲進軍大陸已經發展近15年,並在很多城市發展成熟,原因主要大陸人民所得工資提高,自201441日上海將最低工資調整為人民幣1820元,就已逐漸說明大陸人民消費成長及人力成本將持續攀高,對於大陸人民在獲取更好的薪資後,也必然轉為消費時,餐飲服務業儼然是現金流回收及資金回本率最快的產業,瞭解並善用現有法律規定,本文希望透過許多實務上的連鎖經營餐飲產業操作,讓台商從經驗中學習到教訓,也希望台商從即將發生的大陸市場智慧財產權戰役,能取得先機。由於我所處理大陸地區台商專利侵權訴訟甚多,但因為篇幅有限,僅就投資風險及不同處強調說明。

壹、餐飲連鎖進軍大陸市場的六大課題

關於在大陸市場的餐飲佈局,要注意以下六個點:

一、品牌商標:智慧財產權的規劃及創造品牌價值,更是很重要的第一堂課,許多連鎖經營的台商,都是在踢到仿冒及山寨橫行的鐵板後,才開始委由我所發展智慧財產佈局及維權,都說明有市場的地方,就會有一定的規範及秩序,要瞭解這個市場的遊戲規則,才可以做好保護與創造獲利。

二、投資佈局:大陸因為有特許經營法律的規範,所以投資的方式及模式,都應該要先行規劃,因為台商喜歡用小聰明不規範的作法,以大陸內資公司人頭設立,並以自己作法人代表(大陸地區內資公司台灣人可以作法人代表),殊不知法人代表要負起責任,但確沒法享受股東的權利,等發現公司被佔有或被查稅時,才知道原來其僅有義務沒有權利。(此部份因為較為複雜,所以可來函詢問)

三、商圈店鋪:由於沿海城市店鋪租金攀高,所以以上海、深圳(我所據點)為例,店鋪通常是二、三房東在租賃,加上不正規的轉讓費及仲介費,甚至在做餐飲管理公司及門店登記時,會遇到比台灣法令還嚴格的情形,此時的台商才發現租金支付了三個月,不僅餐飲管理公司沒法設立,更造成餐飲門市也無法登記空轉的窘境,才開始花大錢沒有方向性的解決,所以台商要投資大陸餐飲務必要有很好的法律及行銷團隊,做好佈局及規劃,才不會繳了慘痛的學費。

四、員工招聘:由於現在大陸的社保及公積金攀高,以上海五險一金為例,2014年上海社保繳費標準: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1%;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1%;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 5%。公司承擔的比例就佔薪資總額比例的44%,公司承擔的比例就佔薪資總額比例的44%,而我所服務的外商客戶(不包括台商),均按照大陸法律規定繳納這些費用,而台商就會利用勞務派遣及費用切割的方式,規避部分公司應支出費用,所以大陸當局法令也一直在修正,甚至未來會有相關限制出爐。另外,對於大陸員工加班費的計算,法律規定是平均工資,而我們卻傾向以最低工資來計算,一旦發生勞務仲裁將會造成集體訴訟及形象受損的情況,所以關於勞動問題,也需要有堅強熟悉兩岸的事務所協助。

五、營運行銷:大陸市場有許多非常好的網路行銷方式,利用新浪微博及微信,可以節省很多廣告成本,加上大眾點評或團購方式,也可以很快速的曝光,當然要做這些行銷前,台商連鎖業要先自問智慧財產權保護是否已完善,才能發揮網路品牌營銷的綜效。

六、授權招商:由於大陸市場品牌非常重要,所以品牌權利從台灣公司的許可備案,是首要的工作,若沒有商標許可備案,就直接以新成立的大陸公司簽訂授權,將使得合同有無效的可能。加上兩店一年的特許經營備案,都需要好的法律團隊來協助。我所在簽訂這些授權合約及展店租約等模式,都可以給想要進入大陸市場的台商最佳的建議。

上述六點是要進入大陸市場的六個課題,由於牽涉內容比較廣泛及複雜,若有問題可隨時與筆者聯繫,會以實務案例做詳細說明。

貳、連鎖經營投資所遇法律說明

而且許多台商都常會掛在嘴邊,在大陸投資要靠關係,法律沒路用,浪費時間,殊不知所找的律師並非有足夠兩岸實務經驗,不瞭解兩岸流程,而大陸律師最常掛「沒問題」「關係好」,其自己非常清楚,即使做壞一個客戶,大陸市場仍大,所以其盡心程度就沒有那麼大了。兩地法律規定不同:

(1)立案方式不同,大陸立案庭受理案件,臺灣收發處受理:

大陸因為有立案庭,所以在起訴階段就會有立案庭法官來做書面審理,所以立案比較困難,而臺灣任何起訴立案,只要符合形式規範,法院收發處都會受理,所以大陸連律師立案難,何況一般老百姓了。  

(2)大陸無準備程式,一次言詞辯論結案,臺灣有準備程式。

大陸於舉證期限過後,做完交換證據後,立即進入言詞辯論程式,而臺灣卻有很多庭是準備程式,所以開庭時間也就會拉很長。而大陸一次言詞辯論庭就結案判決,常讓台商一時措手不及。所以依照大陸司法制度準備法院程式,是台商要適應的不同所在。

(3)大陸訴前保全及臺灣假扣押方式及意義不同

大陸沒有類似臺灣的假扣押規定,所以在訴前保全原則上需要全額擔保金,加上沒有類似的假處分制度,所以一般在大陸若能做好訴前保全程式,債務人也求償機會相對也會增高。

(4)大陸的執行程式及查處財產不易

由於大陸沒有像稅捐稽徵處查詢財產的連線機制,所以在執行及查處財產上,難度也比臺灣執行高很多。

(5)大陸舉證期限的限制,臺灣可以在準備程式隨時舉證,舉證公證認證問題的差異

特別是大陸以外證據在法庭上使用,都必須要做完兩岸公證認證程式,目前需要一個月左右,所以在沒有舉證延期的情況下,若台商屬於被告時,舉證期限時間壓縮的非常緊密,若加上行政干預,台商便會處於不利的地位。

參、結論

智慧財產權創造無形資產價值的關鍵,就在智慧財產權的規劃與建立,雖然大陸連鎖餐飲業市場競爭及險峻,做好智慧財產權規劃保護及做好通路延伸,把握這兩個重點,培養優秀的法律及行銷團隊,本文希望能給想進入大陸市場者,提供一些啟發,歡迎隨時與作者討論。 (本文作者麥世宏現為上海宏威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台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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