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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7 期 (2015年3月份)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作者:姜志俊輯錄

【部門規章】

關於發布《〈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關於內地在廣東省與香港(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定》涉旅遊措施的公告

大陸國家旅遊局2015215日發布〈20155號〉,自同年31日起施行,其內容如下:

根據201412月簽署的《<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關於內地在廣東省與香港(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定》(以下簡稱《協定》),自201531日起在廣東省對港澳地區的旅遊和旅遊相關服務實施以下措施:

一、  「飯店和餐飲服務」、「導遊服務」和「其他」對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實行國民待遇。

二、  「旅行社和旅遊經營者服務」對香港、澳門保留的限制性措施爲「獨資設立旅行社試點經營内地居民前往香港及澳門以外目的地(不含臺灣)的團隊出境遊業務限于5家」。

互聯網用戶帳號名稱管理規定

大陸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01524日頒布,共10條,自同年3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  適用範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使用和管理互聯網用戶帳號名稱,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互聯網用戶帳號名稱,是指機構或個人在博客、微博客、即時通信工具、論壇、貼吧、跟帖評論等互聯網資訊服務中註冊或使用的帳號名稱。

二、  身分認證: 互聯網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要求互聯網資訊服務使用者通過真實身份資訊認證後註冊帳號。

三、  七大原則: 互聯網資訊服務使用者註冊帳號時,應當與互聯網資訊服務提供者簽訂協定,承諾遵守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公共秩序、社會道德風尚和資訊真實性等七條底線。

四、  虛假註銷:互聯網資訊服務使用者以虛假資訊騙取帳號名稱註冊,或其帳號頭像、簡介等註冊資訊存在違法和不良資訊的,互聯網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採取通知限期改正、暫停使用、註銷登記等措施。

五、  冒用註銷:對冒用、關聯機構或社會名人註冊帳號名稱的,互聯網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登出其帳號,並向互聯網資訊內容主管部門報告。

【地方性法規】

●浙江省社會養老服務促進條例

  大陸浙江省人大於2015125日發布,共八章56條,自同年3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  社會養老服務:本條例所稱社會養老服務,是指在家庭成員承擔贍養、扶養義務的基礎上,由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務、社會組織的公益性和互助性服務、企業的市場化服務共同組成的為老年人養老提供的社會化服務,包括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等。

二、  無障礙措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快推進坡道、電梯、公廁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鼓勵已建成的多層住宅加裝電梯。

三、  社區居家養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負責運營管理,也可以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委託給專業組織、機構運營管理。

四、  機構養老服務:養老機構的建設應當符合社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劃,以護理型為重點、以助養型為輔助、以居養型為補充。

五、  養老服務合同:養老機構應當與收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訂立養老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養老機構應當按照養老服務合同的約定,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生活照料、緊急救援、康復護理、精神慰藉和文化娛樂等方面的服務。

六、  暫停終止服務:養老機構暫停、終止服務的,應當於暫停或者終止服務六十日前,向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經核准後實施。安置方案應當明確收住老年人的數量、安置計畫、費用結算及實施日期等事項。

 (本文作者姜志俊現為翰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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