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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0 期 (2015年6月份)

化學類產品進口大陸應注意環節與前期事項考量作者:黃謙閔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敝公司在臺灣為生產化學塗料的公司,我們在大陸無設立公司。

想請教以下問題:

1. 假若我們要出口化學塗料到大陸,是否需透過營業範圍內有進口塗料批發或零售經營資格的代理商,才能申辦出口塗料到大陸呢?

2. 我們在大陸沒有認識任何代理商,大陸是否有任何機構,可以代為處理進口塗料之業務呢?

3. 大陸進口塗料主要流程為何?

4. 申辦進口塗料經營許可證需向哪給單位申辦? 需準備什麼資料

僅就臺端所提供之資訊諮詢,簡易回覆如下:■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1.首先需先行確認該化學塗料是否已登錄於《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化學物質,若有,則可依據大陸海關的稅則編碼(即所謂的HS CODE),即可確認該塗料的關稅。

  若尚未登錄則需依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7號)進行申請,完備後方可進口。

2.再者,臺端的化學塗料等品項有可能需依大陸的<衛生部關於印發《化學品毒性鑒定技術規範》的通知 ( 衛監督發〔2005272號,至今仍有效 );<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 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0號,自201391日起施行。至今仍有效)的規定,判定是否為為高揮發、高易燃等危險化學物品。如是,則需對其塗料進行特殊報關以及獨立倉儲管理。如該管理辦法所規定如下:

第四條 下列化學品應當進行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
(二)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且物理危險性尚未確定的化學品;

第十條 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與爆炸物、易燃氣體、氣溶膠、氧化性氣體、加壓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自燃液體、自燃固體、自熱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腐蝕物等相關的物理危險性;
(二)與化學品危險性分類相關的蒸氣壓、自燃溫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學穩定性和反應性等。

3.若有意在大陸進口該化學塗料,除可委託相關專業進出口公司來進行報關等環節之外,其費用相信偏高許多。抑或是自行於大陸地區設立一外商獨資的貿易型企業自行經營、報關進口及買賣。該商貿類型企業,除基本公司設立外,也需一併申請進出口經營權(類似臺灣的進出口卡登錄)以及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可開立17%的增值稅發票),其所需時間約三至四個月不等。

4.最後,若要在大陸地區經營該化學塗料的進出口買賣時,則可能依其化學成份,申請「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或是「危險化學經營許可證」。(本文作者黃謙閔現為宜霖國際會計師事務所、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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