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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0 期 (2016年4月份)

進口貨物如何避免走私犯罪作者:林永法

      走私行為發生之主要原因,是由於進口貨物在重重課稅之下,增加貨物成本,而不利於在大陸境內銷售,因此,有些廠商為了降低成本,因而鋌而走險,不按照正常海關通關程序辦理驗放進口。此外,有些廠商認為某些產品在大陸有商機,但是因為大陸並未開放進口,或禁止進口。因此為了規避大陸進口法令之管制,採取變相方式達到進口之目的。此類情事,均可能構成走私漏稅以及海關緝私的刑責問題,應注意避免觸犯法網。

一、 走私行為之定義

      大陸對走私行為之認定,主要依據大陸《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7條及第8條之規定,其範圍如下:

(一)未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關批准,從未設立海關的地點運輸、攜帶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

(二)經過設立海關的地點,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

(三)使用偽造、變造的手冊、單證、印章、賬冊、電子數據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擅自將海關監管貨物、物品、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在境內銷售的;

(四)使用偽造、變造的手冊、單證、印章、賬冊、電子數據或者以偽報加工貿易制成品單位耗料量等方式,致使海關監管貨物、物品脫離監管的;

(五)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擅自將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海關監管貨物、物品,運出區外的;

(六)有逃避海關監管,構成走私的其他行為的。

(七)明知是走私進口的貨物、物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的;

(八)在內海、領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載人員運輸、收購、販賣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者運輸、收購、販賣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沒有合法證明的。

二、走私行為之處罰

(一)行政罰與漏稅罰

      依據大陸《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9條及第10條之規定,對走私行為依照下列規定處罰:1.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的,沒收走私貨物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100萬元以下罰款;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的,沒收走私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罰款;2.應當提交許可證件而未提交但未偷逃稅款,走私國家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的,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走私貨物、物品等值以下罰款;3.偷逃應納稅款但未逃避許可證件管理,走私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的,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偷逃應納稅款3倍以下罰款。4.與走私人通謀為走私人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海關單證的,與走私人通謀為走私人提供走私貨物、物品的提取、發運、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的共同當事人論處。

(二)刑事罰

      依據大陸《刑法》第153條規定,走私行為之刑事罰,是對企業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刑事處罰,其規定如下:1.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2.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3.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五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三、 企業被發現走私行為主要態樣

1.偽報:如品名、價格、數量、規格、貿易性質和原產地偽報;

2.瞞報:如集裝箱夾藏或實箱報成空箱、價格瞞報;

3.藏匿:如貨物、運輸工具(汽車和船舶暗格)、特製藏私工具(特製集裝箱)、行郵物品以及人體藏匿(亦稱水客走私多見於我國與港澳地區接壤口岸);

4.飛料走私法:即保稅料件進口後不進廠加工直接內銷牟利;

5.騙取核銷法。即採取少報多進、多報少出、假出口、串換料件、假單證、假結轉等手段騙取海關核銷,以達到走私逃稅目的;

6.海上接駁:走私船舶從海上預定地點接駁走私貨物,偷運進境;

7 .靠岸偷卸:即走私分子從未設關碼頭、港灣、淺灘偷運私貨上岸。

8 .轉廠不合規:加工貿易監管中擅自外發加工,以趕貨期順利出口。

四、如何避免走私犯罪

(一)加強貨物進出口管理:企業或企業從業人員的行業道德和守法自律意識差,內部管理鬆散,是導致走私違法行為的關鍵。

(二)切忌貪小便宜心態:企業如果貪小便宜,或為了規避限制,往往落入鋌而走險的風險。

(三)轉廠核銷手續應齊全:企業保稅料件帳證應齊全,堅持先申請核銷再轉廠。臺商平時應做好海關查廠準備:包括:1.掌握海關查廠案情、摸底、查緝方向。2.建立相互誠信關係,會記帳冊備齊並備查。

(四)培養及管理從業人員:慎選應對人員及應對技巧,幹部依庫存平衡表解釋庫存的差異,並慎選報關員及監督。(本文作者林永法現為三泰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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