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2 期 (2016年6月份)
大陸臺商透過跨境電商行銷的商機、挑戰與注意事項作者:陳文孝
一、跨境電商新政出臺
1.新政背景
今年三月,大陸政府針對跨境電子商務出臺了《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18號),對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造成了不小的衝擊與影響。
過去大陸海關將入境商品分為兩類:進口貨物及進境物品(係指個人攜帶或郵寄進境的物品,以自用為目的,並有數量限制),進口貨物按完稅價格及適用稅率計繳進口關稅、增值稅及消費稅;進境物品因不具貿易性,一般按《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規定之完稅價格與綜合稅率合併計繳進口環節稅收(一般稱為「行郵稅」),一定額度內還能享有免徵稅款的優惠,故兩者相比,進境物品稅負通常較低。
考量到個人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網路平臺購進之商品,雖採進境物品徵收行郵稅,但部份物品仍具有貿易性質,相較於同類一般貿易進口貨物商,其總體稅負較低,此將形成不公平的競爭。故大陸政府決議出臺新的進口稅收政策,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之商品劃分為進口貨物處理,但為了區別一般進口貨物,將會適用於單獨的計稅及徵收機制。因此,未來入境商品將被劃分為三個類別:一般進口貨物、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及進境物品,並分別適用不同之進口稅收政策。
2.新政概述
(1)明確納稅主體:
納稅義務人為購買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商品之個人,而電子商務企業、平臺企業及物流企業均可做為代收代繳義務人。
(2)訂定適用範圍:
✓商品清單:為便於平時徵管操作,財政部日前公告2016年第40號《關於公佈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及2016年第47號《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第二批)》兩號文,以清單方式,明確規範適用於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商品,兩號文中分別列示了1,142個和151個8位稅號商品;商品清單未來將依據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消費者需求等因素,適時作調整與增減。
✓交易規範:適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之交易,需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A.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交易,能夠實現交易、支付、物流電子信息「三單」比對。
B.未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交易,但快遞、郵政企業能夠統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電子信息,並承諾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與之前政策比較
將跨境電子商務新政與之前政策做比較如下:
新政: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舊制:
進境物品(個人攜帶或郵寄
限值規定
Ø單次交易RMB 2,000元
Ø 個人年度交易RMB 20,000元
※超過上述限值部份,按一般進口貨物,全額徵收進口環節稅。
Ø 寄自港澳臺-單次RMB
800元
Ø 寄自非港澳臺-單次RMB
1,000元
※超過上述限值之物品,需辦理退運或依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如超過限值,僅ㄧ件不可分割之物品,經審核確屬個人自用之物品,仍可按進境物品處理。
免稅額
無
稅額低於50元(含50元)予以免稅。
稅率
Ø 關稅:0%
Ø 增值稅、消費稅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
*2016/4/8前-10%、20%、30%、50%
*2016/4/8後-15%、30%、60%
完稅價格
實際交易價格(包含貨物零售價格、運費及保險費)
Ø 一般進境物品:按《完稅價格表》所列之固定價格;
Ø 試點地區之跨境電商平臺:按電子訂單的實際銷售價格。
退貨&退稅
海關放行日起30內退貨,可申請退稅,並調整年度交易總額。
無規定
3.新政策下的稅負影響
過去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一般總體稅負低於一般貿易進口貨物,新政上路後,除無法享受50元免徵稅額優惠外,限值以內關稅稅率為零、增值稅及消費稅需按應納稅額的70%徵收,故整體來說稅負是普遍提高的,具體影響可詳下表試算:
11.9%
(17%*70%)
11.9%
(17%*70%)
11.9%
(17%*70%)
11.9%
(17%*70%)
11.9%
(17%*70%)
11.9%
(17%*70%)
11.9%
(17%*70%)
21%
(30%*70%)
11.9%
(17%*70%)
21%
(30%*70%)
商品種類
舊制行郵稅
新制增值稅
新制消費稅
新制合計
稅負變化
食品、母嬰、箱包、保健品≦500元
0%
0%
11.9%
+11.9%
食品、母嬰、箱包、保健品>500元
10%
0%
11.9%
+1.9%
服飾、電器、紡織品≦250元
0%
0%
11.9%
+11.9%
服飾、電器、紡織品>250元
20%
0%
11.9%
-8.1%
一般護膚品≦100元
0%
0%
11.9%
+11.9%
一般護膚品>100元
50%
0%
11.9%
-38.1%
高檔護膚品、化妝品≦100元
0%
32.9%
+32.9%
高檔護膚品、化妝品>100元
50%
32.9%
-17.1%
由上表可知,本次稅改對低單價的商品衝擊最為劇烈,稅負增幅最高達32.9%,此將可能影響跨境電商平臺的成本以及消費者在跨境電商平臺進行消費的意願。
但對於高單價之商品則大多受惠,特別是過去按化妝品項目徵收50%行郵稅的一般護膚品,新政下因其不用繳納消費稅,其稅負降低至11.9%,降幅高達38.1%;此外,單價高於100元的化妝品稅負亦降低了17.1%。
二、新政策對臺商的影響
1.提升高價位、高品質價位商品競爭力
此次稅改當屬對附加價值低的產品衝擊最大,中高階的彩妝、保養品稅負反而下降,跨境電商應主攻消費能力較高的族群,而高品質、高價位之商品在經歷此次稅改後,稅率不升反降,低品質、低價位的商品稅負則調升,所以產品銷售主力應有所調整。
2.跨境電商獲得認可
對跨境電商而言,新法的實行,其實也說明了跨境電商這樣的商業行為模式有更明確的徵稅方式,長期而言,平價商品在市場上仍會有需求,而如何在中高價位的商品上行銷推廣、供應鏈整合等多作著墨,應為跨境電商長遠發展必須思考之路。
三、新政策下的商機與挑戰
1.商機與優勢
跨境電商稅務的改革,引起業界全面的擔憂與緊張,不過稅改也不意味著跨境電商並無機會。首先,雖稅負上升但商品成本可望降低,以往跨境電商進口時,供應商端為了滿足免徵稅額條件,將商品單件單發,而稅改之後,因再無免徵稅額考量,可多件單包,無形之中可省下更多人工成本以及包裝、運輸等費用;再者,新政策的落實,海關監管制度將更趨完善與嚴謹,在三單合一的要求下,過去個人代購銷售及水貨進口等情況將大幅度下降,意味著消費者選擇管道銳減,使跨境電商可以擁有更多消費族群;最後,新政策出臺雖增加了稅負,但相較於一般貿易商進口模式(綜合稅負率約57%),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之商品(稅負率11.9%-32.9%)仍舊享有較優惠之稅率。
2.未來展望與挑戰
整體來說,隨著跨境電子商務零售稅收政策的全面落地,為電子商務市場帶來巨大的衝擊。但電商零售佔比仍持續高速成長,企業如何在其中佔有一席之地,從過去比拼價格的時代,轉變到如今品質至上的趨勢,如何從整合、行銷、改變成本結構等層面,找到價格平衡點,創造出更高的品質與利益,將是電子商務企業未來需面臨的挑戰與課題;稅改並非只是單純的全面徵稅、稅負上升這麼單純,從改變中找到轉型整合的機會,提升產業的競爭力,才有可能衍生出新的商業機會與展望。(本文作者陳文孝現為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執行副總經理、臺商張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