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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2 期 (2016年6月份)

房地產相關法規介紹作者:林金生

      在法律制度中,大陸雖然與臺灣一樣同屬大陸法系國家,但制度迴異於臺灣,其土地之所有權分屬國家或集體經濟組織,一般自然人或法人僅取得土地之使用權,再者另有地上建物之相關重要內容,因此要對大陸之房地產進行深入了解須先對其相關法規進行了解。

一、大陸房地產法律體系

      大陸房地產的法規法律體系構架是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技術規範等文件構成。其中,法律部分主要有:

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簡稱《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② 《土地管理法》;

③ 《中華人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

④《物權法》。

      其中《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尤為重要,其實施代表著大陸房地產業的發展進行了法制管理的新階段,為依法管理房地產市場奠定了法律基礎。其除確立了大陸房地產管理的基本原則,並對房地產開發用地、房地產開發利用、房地產市場交易、房地產權屬登記等主要管理環節,確立了一系列基本運行制度。

二、大陸房地產相關法律之關聯性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三者之間,既分工又相輔相成。其個別特色說明如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係為加強對城市房地產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其對如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和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等作出了詳細規定。

《土地管理法》:

① 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及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② 主要是解決土地資源的保護、利用和配置,規範城市和建設用地的徵收、徵用,即徵收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以及使用國有土地等問題。

《城鄉規劃法》:

① 係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鄉空間佈局,改人類居住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② 規定了城市、鎮的發展佈局,功能分區,用地佈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範圍,重點是確定規劃區範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滅災等內容。

三、《物權法》之重要性   

     《物權法》是規範財產關係的民事基本法律,調整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係,包括明確國家、集體、私人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以及對物權的保護。

      同時確定國家、集體和私人的物權平等保護的原則,同時確定了物權的種類和內容,不動產登記制度,設立了更正登記、預告登記等。

     《物權法》的頒布實施,對確認物的歸屬,明確所有權和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內容,保障各種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依法保護權利人的物權,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四、房地產行政法規

      房地產的行政法規是以國務院令頒布的為依據,比較重要的有①《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②《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④《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⑤《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⑥《物業管理條例》等。

五、房地產部門規章

     房地產之部門規章是以國務院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部長令頒布,主要有下列規範性文件及技術規範等分類:

①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閒置土地處置辦法》。

② 《城市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產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廉租住房管理辦法》。

③ 《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城市房地產市場評估管理暫行辦法》《房地產經紀人員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房地產抵押估價指導意見》、《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關於加強與銀行貸款業務相關的房地產抵押和評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④ 《房產測繪管理辦法》、《房屋登記辦法》、《城市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辦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城市房屋修繕管理規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建築裝飾裝修管
理規定》、《公有住宅售後維修養護管理暫行辦法》。

⑤ 國家標準《房地產估價規範》、《房產測量規範》等。(本文作者林金生現為誠正海峽兩岸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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