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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7 期 (2017年9月份)

如何辦理繼承中國大陸房地產作者:倪維

■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先生過世,先生(臺灣人)家裡無雙親及小孩。太太(臺灣人)要如何辦理繼承在上海市的房子。
■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一、按中國大陸《繼承法》第 10 條之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 父母」,因此被繼承人如在中國大陸地區留有不動產,則第一順位之繼承人為配偶、子女、 及父母(限於被繼承人死亡時仍生存者),因此臺灣人子女繼承父親於大陸房產,依中 國大陸地區法律並無問題。 二、在中國大陸房產的繼承,需先由繼承人到該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然後再到 房產所在地的區一級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繼承過戶手續。 ( 一 ) 辦理繼承權公證,辦理需要準備的資料有: 1. 繼承系統表(需按不動產所在地中國大陸的法律規定,應列明第一順位繼承人:被繼承 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況);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3.證明繼承關係的相關文件(如: 戶籍滕本,如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需提供婚姻登記的證明文件);4. 繼承或拋棄承繼申明 書(如繼承人親自來上海辦理公證,則無需書面申明,當面向公證人表示);5. 若不能親 自辦理時委託他人辦理的委託書(以上文件需在臺灣辦理公證並經海基海協流轉核准); 6. 繼承關係各方的臺胞證;7. 房屋產權證。 ( 二 ) 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的程序: (二之一) 房屋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2.繼承公證;3.繼承人臺胞證原件及複印件;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 5. 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委託他人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二之二) 領取房產證需攜帶證件: 1. 已交費的發票 ( 原件 );2. 繼承人臺胞證;3. 收件清單。 三、房地產繼承過戶中的費用 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戶有一些費用發生,主要是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屋估價費用及房 地產過戶的稅費: 1. 繼承權公證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 2% 來收取,最 低不低於 200 元。 2. 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根據滬價房 (1996) 第 088 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 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房地產價格總額 ( 萬元 ) 累進計費率‰: 100 以下 ( 含 100)              5 101 以上至 1000 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 以上至 8000 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 以上部分              0.1 (本文作者倪維現為海峽兩岸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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