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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3 期 (2018年3月份)

出售中國大陸房產需準備那些資料 ? 作者:張義權

■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請問臺灣人要賣上海的房子,需要準備甚麼資料?會有甚麼費用?謝謝!
■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以下登記手續和費用作為參考,具體手續和費率等以上海市政府土地資源局規定為准。 一、房屋發生買賣、贈與、互換、繼承等事實後均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房屋所有 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 (五)其他必要材料。 您為臺灣居民的,上述第(二)項指《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另外還需提交在大陸 的居住地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以及所購商品房符合實際需要 自用、自住原則的書面承諾。 您若以機構購買,須提交相關管理部門核發的該境外機構在擬購買房屋所在地設立分支、 代表機構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以及所購商品房符合實際需要自用、自住原則的書面承諾。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上述登記申請後,將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登記的資 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給予登記並頒發權屬證書。 二、房產過戶的稅、費有下列各項: (一)契稅:售價(或評估價)X1.5%; 非普通住宅:評估價 X3% (二)個人所得稅:( 評估價 - 原購入價 )X20% (三)營業稅:普通住宅或非普通住宅購入不滿 5 年轉讓的:評估價 X5.55%; 非普通住宅購 入 5 年以上轉讓的:( 評估價 - 原購入價 )X5.55%; 普通住宅購入 5 年以上的免交。 (四)房產交易費:房屋建築面積 X6 元 / 平方米 (五)印花稅:評估價 X0.1% (六)房產證工本費:85 元 (七)土地證工本費:105 元 (八)交易評估費:評估價 X0.3% 上述第(二)項和第(八)項僅在二手房交易中才會發生。 (本文作者張義權現為臺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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