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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4 期 (2018年4月份)

臺灣酵素粉出口到中國大陸報關報檢相關資訊?作者:蔡卓勳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中國大陸山東省威海市有買家欲購買我公司於臺灣委託GMP工廠OEM的酵素粉,請教該產品有哪幾種方式可出口至中國大陸地區?


臺灣出口到中國大陸「酵素粉」可以作為普通食品進口。按中國大陸食品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食品均屬於中國大陸國家法定檢驗的產品,經檢驗檢疫合格後,再由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入境貨物通關單」方能報關報檢。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另外,中國大陸國家質檢總局對中國大陸進口商採取生產經營備案制度,對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實施註冊管理。並且規定食品進口要辦理中文標籤備案,中文標籤備案是針對零售包裝的產品而規定的,要直接售賣,標籤就必須合格。原裝進口零售包裝產品必須要貼標籤才能上架銷售。非零售包裝產品就不用做標籤備案。

貴公司中國大陸客戶必須獲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及「食品流通許可證」,始能從事進出口業務,將臺灣商品進口到中國大陸銷售,否則必須委託有進出口資格的貿易公司代為辦理進出口業務。

此類型產品一般是以一般貿易方式繳稅進口,或是以快遞業務(空運)進口,或經小三通將商品進口到中國大陸等渠道。一般貿易方式提供較大量的貨物運輸,必須按照國際貿易常規辦理進出口報關檢驗託運等程式;小三通則是屬於兩岸小額貿易,仍需依兩岸貿易的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一般貿易正常進口程式:根據海關最新調整的海關編碼和稅率,酵素粉的HS編碼統一為2106909090(僅提供參考),關稅為20%,增值稅為17%。酵素粉進口報關流程:標籤備案→發貨→報檢→報關→繳稅→放行→抽樣檢測→合格提貨。酵素粉進口報關需要的單證資料:商業發票、原產地證、裝箱清單、購銷合同、檢測報告(原產國提供)、衛生證、收貨人營業執照、中英文標籤,自由銷售證明。

小三通航運小額貿易方式運往中國大陸,流程較為簡便。中國大陸對以小三通方式進口的食品是歸屬於非正規進口的方式,沒有報關,所以既不繳稅也無法取得正式報關單,無法進入超市合法上架銷售。商品只能銷售給不需進項憑證的廠商或個人,可能只能在當地較小的市場流通,在銷售通路發展上將遭受侷限。

特別強調的是出貨渠道必須與能在臺灣收到貨款相結合,中國大陸是外匯管制國家,必須有進口報關單才能付匯到境外,因此,建議最好的營運模式是以一般貿易合法進口並循合法途徑申辦進口,才可在中國大陸長期穩健的經營。

(本文作者蔡卓勳現為TSAI&TEAM蔡老師企業經營團隊總經理、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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