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225 期 (2018年5月份)

臺商通過民間借貸來融資需注意的法律問題及風險作者:袁明仁

民間借貸因其手續簡便、放款迅速,在中國大陸市場的借貸規模不斷擴大。然而,民間借貸衍生的糾紛也愈來愈多,人民法院受理的訴訟案件快速成長。自2011年至今,中國大陸各級法院審結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以20%左右的增幅逐年攀升,2016年達142萬件,標的額高達8207.5億元人民幣。

目前,民間借貸糾紛已經成為中國大陸繼婚姻家庭之後第二位民事訴訟類型,2017年上半年中國大陸法院新收民事案件681.24萬件,在審結的民事案件中,主要有民間借貸、離婚糾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各類合同糾紛等。

臺商也常向民間借貸

臺資企業在以下四種情況下可能會向民間借貸:一是由於某些臺商借款人是從銀行貸不到款的次級借款人,償貸能力較差、信用等級低、資金鏈脆弱;二是金融機構貸款對借款人都有嚴格的要求,比如需能提供資產抵押等。對有資金需求的企業若無法達到金融機構貸款條件,只能轉向民間借貸;三是臺商向銀行借款,一旦銀行後續貸款沒跟上或者抽貸,企業資金鏈就會斷裂;四是當企業歸還了上一筆貸款,又遇到下一筆貸款資金還沒發放的情況,就會需要借入短期資金維持運營。

這種短期資金就像一座過渡的橋一樣,因此被稱為「過橋」資金或稱為「周轉金」。本質上,這種「過橋」是「拆東牆補西牆」,一旦銀行後續貸款沒跟上或者抽貸,企業資金鏈就會斷裂,風險很高。現實中,因銀行抽貸、斷貸導致企業資金鏈斷裂的例子並不罕見,但「融資難」導致臺商不得不鋌而走險向民間借高利貸,例如:P2P網貸平台。

民間借貸的法律規範

關於民間借貸,中國大陸的法律是允許的。法律上明確規定:

一、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貸。如果利率超過4倍,雙方發生糾紛的話,法庭不保護超出的部分利息,但是沒有糾紛時,就可以獲得更高收益。所以說就算超過了規定的利息也不會有問題。

二、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三、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標準發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其利率標準。

四、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這條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具備一定的懲罰性,如果違反了該規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為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那麼,當初約定的倍數,本來可以主張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五、當事人因借貸外幣、臺幣等發生糾紛的,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准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可以參照償還時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中國大陸銀行的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基本上,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大陸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中國大陸對民間借貸利息,採用了固定利率,劃分出「兩線三區」。「兩線」是指年利率24%36%。具體規定為:

民間借貸利息的「兩線三區」

一、法律應予保護的固定利率為年利率24%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總計不能超過年利率24%

二、利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無效。

「三區」是指司法保護區、自然債務區、無效區。具體規定為:

() 司法保護區(24%)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 自然債務區(24%-36%)借貸雙方若約定的利率區間在24%36%之間,則超過24%的利息部分,屬於自然債務。如果已支付該部分利息,屬自願履行範疇,不能請求返還;如果尚未支付該部分利息,請求借款人支付的,不予支援。

() 無效區(36%+)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應予支援。

中國大陸民間借貸利息通常遠高於銀行,而相關法律規定超過4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即使如此,中國大陸民間借貸利息高於銀行利息4倍的情況還是很常見的。一些民間貸款公司會把貸款利息控制在高利貸紅線4倍以內,但會以帳戶管理費、手續費等名目收取其他費用,而總的貸款費用通常會高於銀行利息4倍。

中國大陸民間借貸中的利率常以幾分而論,比如一分利,則指月利率為1%。銀行貸款利率按照中國大陸央行公佈的基準利率執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短期貸款(一年以內〔含一年〕)年利率4.35%,中長期貸款(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年利率4.75%。但實際貸款利率,銀行會根據借款人以及貸款的綜合情況確定。每個人的情況不同,申請的貸款業務不同,銀行批復的貸款利率也就不同。

目前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4.35%4倍則為17.4%,換算成月利為1.45%。即月利率超過1.45分,則為高利貸。而中國大陸民間借貸中,月利率1.45分以上的情況比比皆是。

民間借貸合同五種情形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特別注意: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以款項交付為生效要件,其他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臺商向中國大陸民間借貸需注意的事項

一、以前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貸一般以違反國家金融監管而被認定為無效。不過,根據20159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資金,司法應當予以保護。

二、沒有約定利息,無權主張利息。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三、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受法律保護。

四、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部分的利息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五、年利率在24%—36%之間這部分利息,法律不保護。當事人願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如果借款人已經償還了這部分利息,之後又反悔要求償還,法院同樣會駁回。

六、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七、除借貸雙方另有約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借款,並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

八、網貸平臺僅提供媒介不擔責。借貸雙方通過p2p網貸平臺形成借貸關係,網路貸款平臺的提供者如果僅提供媒介服務,則不承擔擔保責任,如果p2p網貸平臺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根據出借人的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p2p網貸平臺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

總之,年利率24%以內受法律保護。24%36%作為一個自然債務區,法律不干涉,多給了不能要回,沒給也不能強求。年利率36%以上的為無效,多給了可以要回來。

(本文作者袁明仁現為華信統領企業管理諮詢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臺商張老師)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