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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6 期 (2018年6月份)

如何查詢中國大陸不動產登記相關資料? 作者:姜志俊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本人父親在中國大陸上海有一棟房子,最近父親過世,我們兄弟姊妹要辦理繼承,但是找不到該房子的房產證,請問:如何去查得該房子的詳細登記資料?另外,申請查詢時需要具備什麼資格條件?可否委託律師代理查詢?


一、中國大陸國土資源部於
201832日公布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暫行辦法,其中對於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內容、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人、查詢事項範圍、申請查詢機關及申請查詢程序等方面,都有明確的規定,可以供你參考。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二、關於不動產登記資料,該辦法第2條規定包括「(一)不動產登記簿等不動產登記結果;(二)不動產登記原始資料,包括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材料、不動產權屬來源、登記原因、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核材料。」至於申請查詢的機關,該辦法第7條規定,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查詢人到非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查詢的,該機構應當告知其到相應的機構查詢。

三、關於查詢人,該辦法第4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照該辦法的規定,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此外,不動產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但是不同的查詢人或被委託人申請查詢時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不同,而且可以查詢的資料範圍不同,詳細說明如下:

(一)申請查詢時提供的文件

1、依該辦法第8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利害關係人申請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應當提交查詢申請書以及不動產權利人、利害關係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2、依該辦法第9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被委託人應當提交雙方身份證明原件和授權委託書。

(二)可以查詢的資料範圍

1、依該辦法第14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權利人可以查詢本不動產登記結果和本不動產登記原始資料。另外,依該辦法第15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可以申請以下列索引資訊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1)權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公民身份號碼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特定主體身份資訊;(2)不動產具體坐落位置資訊;(3)不動產權屬證書號;(4)不動產單元號。

再者,該辦法第17條規定,繼承人、受遺贈人因繼承和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適用本章關於不動產權利人查詢的規定。不過繼承人、受遺贈人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除提交該辦法第8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被繼承人或者遺贈人死亡證明、遺囑或者遺贈撫養協議等可以證明繼承或者遺贈行為發生的材料。

2、依該辦法第23條規定,律師受當事人委託申請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除提交該辦法第8條、第9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律師證和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材料。至於律師可以查詢的資料範圍,與上述權利人可以查詢的資料範圍相同。

四、建議申請人先查明清楚其父親在上海遺留房子的基本資料,然後再依照中國大陸國土資源部最近公布的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暫行辦法,由本人或委託律師前往查詢,然後再辦理後續的遺產繼承事宜。

(本文作者姜志俊現為翰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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