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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5 期 (2024年3月份)

辦理繼承中國大陸房產相關問題作者:張義權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我繼承父親在中國大陸房產,不知應該要準備什麼文件。能否協助提供資訊?另外是否需要委託律師辨理這方面的事務呢?感謝。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有關中國大陸房產繼承要準備文件的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臺灣人辦理中國大陸遺產繼承應備文件

臺灣人辦理中國大陸遺產繼承的應備文件,可分為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以及財產證明文件兩種。其中財產證明文件會由中國大陸發出,而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則大多從臺灣發出,需要經過公證程序才可持往中國大陸地區使用。

(一)需在臺灣準備之文件

1.被繼承人之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

2.被繼承人除戶證明;

3.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親屬關係證明(如戶籍謄本、結婚證明、出生證明等)

4.繼承系統表;

5.授權代辦委託書(如有)

6.繼承人之身分證件(護照、臺胞證)

上述文件除護照與臺胞證外,皆需經臺灣民間或法院公證人認證後,轉送海基會與「各省市自治區公證協會」驗證,方可持往中國大陸地區使用。

(二)需在中國大陸準備之文件

1.中國大陸房地產的房產證及國土證原件;

2.中國大陸存款與金融資產證明。

二、中國大陸遺產繼承辦理流程

(一)委託律師或專業代理人

臺灣人繼承中國大陸遺產,需要同時配合兩地的法律規定。若被繼承人在數個省份、城市都有留下遺產,則繼承人又需分別前往不同地區來辦理繼承手續。在此情況下,一般會建議委任臺灣與中國大陸兩地律師或專業代理人合作處理相關事宜,更能夠迅速有效的完成繼承程序。

(二)檢查有無遺囑

辦理中國大陸繼承前,需先確認被繼承人有無留下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只有未經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分配的遺產,才會依法定繼承辦理。另外不動產、動產、金融財產的繼承流程也各有不同。

(本文作者張義權現為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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