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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9 期 (2012年1月份)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101年1月)作者:姜志俊

【行政法規】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大陸國務院於2011年12月20日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85條,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投標保證金:招標人在招標檔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二、總承包招標:招標人可以依法對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全部或者部分實行總承包招標。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總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貨物、服務屬於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範圍且達到國家規定規模標準的,應當依法進行招標。

三、兩階段招標:對技術複雜或者無法精確擬定技術規格的專案,招標人可以分兩階段進行招標。第一階段,投標人按照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的要求提交不帶報價的技術建議,招標人根據投標人提交的技術建議確定技術標準和要求,編制招標檔。第二階段,招標人向在第一階段提交技術建議的投標人提供招標檔,投標人按照招標檔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終技術方案和投標報價的投標檔。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在第二階段提出。

四、履約保證金:招標檔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檔的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

【部門規章】

●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

大陸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於2011年12月29日公布,共18條,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歧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採購市場,政府採購活動不得以註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供應商的規模條件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二、採購保護: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應當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採購專案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

三、價格優惠:對於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專案,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檔或者談判檔、詢價檔中作出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10%的扣除。

四、分轉禁止:中小企業依據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政策獲取政府採購合同後,小型、微型企業不得分包或轉包給大型、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分包或轉包給大型企業。

五、鼓勵分包:鼓勵採購人允許獲得政府採購合同的大型企業依法向中小企業分包。

六、適當支持:鼓勵採購人在與中小企業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時,在履約保證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給予中小企業適當支援。採購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採購資金。

【地方法規】

●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

大陸廣東省人民政府於2011年12月26日公布,共25條,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高溫天氣:本辦法所稱高溫天氣是指縣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佈的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天氣。

二、合理工時:用人單位在下列高溫天氣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三、高溫津貼: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所需費用在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四、飲料提供: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本文作者姜志俊現為翰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台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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