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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柳哲明
問題類別

房地產業

問題內容

房屋賣出後要匯款到境外所需之文件如下:要當初匯款來的水單、所有買賣檔(當初買入及現在賣出的所有檔、合約等資料)、稅單(稅單是契稅單、印花稅),至外管局去審批後,即可至銀行申請匯出款項。 請問: 1. 要當初匯款來的水單、所有買賣檔(當初買入及現在賣出的所有檔、合約等資料),那房子買賣已經17年了,水單早就不存在了,怎麼辦? 2. 所有買賣檔:這些都沒看見過,只有房權證,沒有這些,是不是表示無法至銀行申請匯出款項?

問題回覆

1. 土地批地資料請洽當地國土資源局調閱影印當年批地合同及相關檔案即可。 2. 建物買賣合同可洽當地房產管理局(有些地方與國土資源局合併)申請調閱影印當年建物買賣合同及相關檔案即可。 3. 調閱影印檔案資料若有困難,可洽當地土地登記代理人或國土資源局、房產管理局台辦請求協助。

回覆者

台商張老師:張義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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