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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張凱琪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您好 想請問若從北京方面進口附有合格檢疫證明且為人工飼養繁殖的狐狸,是否可行? 因台灣狐狸不屬於保育類,但不確定進口活體動物需要哪些申請及報關程序 感謝回覆

問題回覆

一、欲自大陸進口活體動物,應先至國貿局確認是否屬允許進口之物品,並申請輸 入許可。(網址:https://www.trade.gov.tw/Pages/List.aspx?nodeID=749或 https://fbfh.trade.gov.tw/rich/text/indexfh.asp) 
 
二、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之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 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故應先取得中央主管機關之輸 入同意,而  貴公司欲進口之動物依《野生動物活體集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之 說明,應屬農委會林務局所負責。 
 
三、進口前應檢具主管機關之同意文件,並連同應備資料向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申請核發輸入檢疫條件並符合條件始得辦理輸入。(網址: https://www.baphiq.gov.tw/view.php?catid=12679) 
 
四、上述作業完成方可辦理動物進口,進口時應再檢具相關許可文件(包含出口方 之相關證明與進口方之相關許可)辦理動物進口相關報關檢疫作業。 

回覆者

陳揚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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