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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方雅君
問題類別

財務金融

問題內容

您好, 想請問,大陸公司經常有很多小額外幣的購料需求(未透過報關的程序,可能是人員出差大陸時攜帶貨物或樣品) 因而大陸公司付款時無法匯出外幣(除非要申請) 造成臺灣的關係企業,常常代墊,而走大陸及臺灣的兩套請款程序,作業成本太高想請教,一般台商企業在實務上的處理方式為何? 謝謝!

問題回覆

    一般公司對於此類小額之樣品交易,大部份都是採取hand carrying 方式進到大陸廠。因為如要依報關原則把相關單據備齊再申報,實務上是來不及的,但確是最正規之做法。

    建議可以台灣出去時以樣品直接做費用,大陸因為是不用成本,所以在出售時會產生多的利潤,依據母子公司合併報表原則,整體利潤是不變的。惟基於內部利潤中心原則,可以單獨將此部份統計出來,再行調整!

回覆者

陳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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