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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陳金鳳
問題類別

行銷管理

問題內容

大家好:以前膠囊狀普通食品一定要取得保健食品的認證(藍帽子)才能進到大陸,聽說現在有新的規定是嗎?謝謝!陳金鳳

問題回覆

大陸進口膠囊類產品可以按照普通食品進口

  一、舊制度:膠囊類屬於保健食品(藍帽子)進口

    2013年,大陸原食藥監總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關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內容包括:使用片劑、膠囊、口服液、沖劑、丸劑等形態,需定量食用且有每日食用限量的產品,不納入食品生產許可(QS標誌)範圍。對聲稱保健功能的上述產品,須獲得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方可生產和銷售。國家食藥總局擬自201411日起,禁止生產、經營和進口未獲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的上述產品。

  另《天津檢驗檢疫局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籤檢驗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津檢食監〔2013267號)就明確提出膠囊(包括硬膠囊和軟膠囊)、片劑(口服普通片、含片、咀嚼片等非糖果類)、口服液(以補充維生素和礦物質為目的)等特殊劑型食品,不屬於普通食品,自2014111日起,進口無標準特殊劑型食品必須獲得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或者進口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許可審批。

 二、2023新規:可以按照普通食品膠囊劑型進口海關申報

大陸海關總署於20239月發佈了《海關總署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膠囊類普通食品進口檢驗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允許膠囊類普通食品進口。:

《通知》同時明確,膠囊類普通食品是指未獲得保健食品批准或備案,將普通食品用膠囊包裹,食用時膠囊隨內容物一起吞食,或食用時剪開膠囊,擠出內容物食用的食品。膠囊由明膠、甘油、水為原料製成。

進口膠囊類普通食品檢驗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了“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只能用於保健食品生產,不得用於其他食品生產”,所以在進口前還是要對產品做足功課避免違規。

 三、新規下,大陸進口普通膠囊食品特別注意事項

1、正式報關時需提供原產地及健康證明。沒有這兩個文件,就無法清關。

2.、建議進口商在發貨前貼上中文標籤。如果未貼標籤運往國內海關,將要求口岸整改。

3、商檢總局對產品進行後續檢驗檢疫。檢驗合格後,頒發衛生證書,商品才允許銷售、流通和使用。

回覆者

蔡卓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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