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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倪先生
問題類別

財務金融

問題內容

你好: 請問到大陸創業,若有資金的須求應向那家銀行辦理,利率會比台灣高嗎,須要那些程序

問題回覆

台商朋友至大陸創業有資金需求時,建議可按各事業階段規劃籌資如下:

1.草創期

因事業尚處於起步階段,營收獲利或未顯現,較難於當地取得融資。建議此階段可多利用台灣的資源支應,如利用個人或公司於台灣之信用、擔保品於台灣往來銀行取得融資額度。所得資金可以下列兩種方式匯入大陸:

(1)資本金:即以台灣借得資金當作大陸投資之股本,以境外股東名義匯入大陸轉投資事業的資本金帳戶中,惟須留意資本金除了日後大陸事業盈餘分配、減資、清算外,無法任意匯回台灣。故台商朋友宜另準備還款來源以確保台灣貸款的還本、繳息無虞。

(2)外債:若資本金已按期到位,台商可在大陸投資事業之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差額內(即俗稱外債空間)以大陸投資事業擔任借款人,直接向台灣往來銀行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申請外債借款。經投資所在地的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准外債登記後,直接由台灣貸款銀行將貸款匯入大陸事業之外債專戶中,日後貸款還本繳息可直接由大陸投資事業申請匯回。

因為國內主管機關對於銀行貸款資金用於大陸有限額規範,故基於資源有限,銀行對上述貸款利率定價將略高於一般的台、外幣放款。另外,台商欲自大陸匯出外債借款利息時,需另繳付大陸境內之就源扣繳稅、營業稅及地方捐等,一般約為利息之10%15%

2.成熟期

此時台商事業應漸有穩定之金流與獲利,可開始向大陸當地金融機構申請往來。對於銀行的選擇沒有一定的好與壞,但建議台商不要等到貸款時才找銀行,應提早讓銀行認識您的企業與培養往來關係,如平時的貨款、存款以及個人理財等均可先集中在某幾家銀行往來,甚至前文所提到的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外債等外幣資金更是當地銀行所積極爭取的業績,也是您日後的談判籌碼。當然若您台灣往來的銀行於大陸設有分行,也是可以優先考量的。

當地銀行可接受的擔保品除了常見的國有土地、建物、存款、機器設備(非處於海關監管階段)以外,於2007年大陸物權法公布後,應收帳款也漸為銀行所接受。

若當地銀行評估後認為企業所提供的擔保不足,台商可利用其於台灣往來銀行的授信額度申請開立一張擔保信用狀(Stand-by L/C)至大陸銀行,亦即由台灣的銀行開具保函擔保您於大陸銀行的借款。惟此時您需要支付台灣開狀銀行保證手續費。

在利率上大陸近年雖積極推展利率市場化,但仍有一定程度的規範,台商中小企業人民幣貸款利率一般多為基準利率向上加碼(目前一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6%)。

除了銀行以外,目前不少台資銀行均在大陸投資設有租賃公司,若您有購置相關機械設備的融資需求,亦可洽當地租賃公司申請。

回覆者

林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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