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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黃美真
問題類別

勞動人事

問題內容

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丧假可依习俗与实际需要于半年内分次请完,惟应事先核准,并检附讣文或死亡证明,逾期视同放弃,不得折算薪资。以上是我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我是依据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尔日期:2013-04-17   答:《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但公司员工有意见表明 : 我们国家规定,一般祖父母去世,都是有丧假的。附注: 我公司员工2014/4/22-4/25请了四天的丧假(是员工的祖父母去世),因为我回批了以事假办理,所以员工有表达意见。我該如何處理呢 ? 謝謝

問題回覆

一、的確依照現行中央及廣東的地方勞動法規,對於祖父母去世,沒有法律明文規定是有喪假的。如果  貴公司員工認為國家有規定,請其拿出事實證據。

二、所以公司可以依法拒絕員工請求,如果確實體諒員工,員工請事假,是否要扣除員工工資,可以由公司判斷,較能兼顧情理法。

回覆者

周昌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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