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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Carina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您好! 我司為茶飲連鎖總部,欲出口原物料(ex. 茶葉、調味果漿、珍珠、愛玉等)至大陸,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1. 需要哪些檢驗報告或文件? 2. 衛生證明的部分,是否有規定需台灣衛服部簽發,亦或其餘機構亦可? 謝謝!

問題回覆

中國大陸對進口食品管理係採「許可證」制度,如欲自台灣出口飲品原物料至大陸販賣, 貴公司應向中國大陸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進口許可證」,以符合大陸官方要求之進口資格。並提出貨物品質證書、原產地證書、安全衛生證書、農藥及薰蒸劑使用記錄、添加劑使用證明、進口檢疫證明(CIQ標誌)、分裝食品QS標誌、衛生證書等相關商檢文件,且依中國《食品標籤通用標準》(GB7718-94)之規定提前印製食品中文標籤,以供商檢部門檢驗、檢疫,經審查合格後,監督人員開具「衛生檢驗放行通知單」,貨主即得憑此單依相關政策、法規向海關申報並繳納稅捐,以完成提貨程序。另,如 貴公司出口商品至大陸並擬銷售之,則須有合法經營之主體資格,並依相關規定申請銷售許可證。

因產品類別及數量差異,各地方商務部亦有不同規範,於此難以一一列舉出來,建議 貴公司依出口之實際具體需求,向各該省、市地方商務部等機關洽詢相關程序及規定,亦可向熟悉商檢業務之報關行詢問,謝謝。

回覆者

李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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