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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者
S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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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內容

您好: 我們預計2015年6月到上海經營零售通路, 營業品項包含香芬類商品如: 護手霜 / 洗手乳 / 洗面乳 / 香氛蠟燭等等. 如欲進口此類商品須要如何申請? 進口的程序為何?? 再麻煩指導謝謝~~

問題回覆

一、大陸化粧品定義

以塗擦、噴灑或者其它類似的方法,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

《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將化粧品功能界定為“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具體解說如下:

1. 清潔作用:對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部位的污垢、彩粧進行清潔,如潔

面霜、沐浴液、洗髮香波(洗髮精)、睫毛膏卸粧液等。

2. 消除不良氣味:經由抑汗或掩蓋方法,達到減輕和消除體臭的作用,如抑汗

(止汗劑)、祛臭劑(除臭劑)等。

3. 護膚、護髮作用:保護皮膚,使皮膚滋潤、光滑和富有彈性,以抵禦寒風、烈日和紫外線等的損害,達到保持皮膚水分、延緩皮膚衰老的目的;保護毛髮,使毛髮柔順,達到防止毛髮枯斷的目的。如潤膚霜、防曬霜、潤髮油、護髮素等。

4. 美容和修飾作用:對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進行美化和修飾,達到美化容顏、賦予人體香氣的目的,如香粉、胭脂、唇膏、髮膠、染髮劑、燙髮劑和香水等。

二、化粧品類別

化粧品在大陸銷售市場概分為兩種類別產品,一是非特殊用途化粧品,一是特殊用途化粧品,非特殊用途產品多數人稱為普通產品;根據大陸官方之化粧品定義,化粧品類別分為:

1. 非特殊用途化粧品,包含:除特殊用途化粧品外的所有化粧品。髮用品、護膚品、彩粧品、指()甲用品、芳香品(香水)

2. 特殊用途化粧品(I ),包含:育髮、染髮、燙髮、脫毛、美乳、健美、除臭、雀斑、防曬等九類。

 

三、大陸化妝品進口文件的申報流程

進口特殊用途化粧品、非特殊用途化粧品、新原料行政許可申報

(一)需知

1. 首次申報前,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原件應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受理機構(以下稱受理機構)進行備案。

申請人申報化粧品行政許可,應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化粧品行政許可網上申報系統,並填寫相對應的化粧品行政許可申請表。

2. 化粧品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有效期四年。

3. 申請人申請延續化粧品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有效期的,應在化粧品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期滿4 個月前提出申請。

4. 因補發化粧品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而未能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延續申請的,應在領取補發化粧品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後15 日內提出延續申請,但補發申請應在該化粧品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期滿4 個月前提出。

(二) 進口特殊用途化粧品、非特殊用途化粧品、新原料行政許可申報資料

進口特殊用途化粧品(I )行政許可

1. 進口特殊用途化粧品(I )行政許可申請表;

2. 產品中文名稱命名依據;

3. 產品配方;

4. 生產工藝簡述和簡圖;

5. 產品品質安全管制要求;

6. 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籤、產品說明書);擬專為大陸市場設

計包裝的,需同時提交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籤、產品說

明書);

7. 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許可檢驗機構出具的檢

驗報告及相關文件;

8. 產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風險物質的有關安全性評估文件;

9. 申請育髮、健美、美乳類產品的,應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

依據的科學文獻文件;

10. 已經備案的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影本及行政許

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營業執照影本並加蓋公章;

 

特殊用途粧品(II )行政許可

1. 進口特殊用途化粧品(II )行政許可申請表(檢附文件2)

2. 產品中文名稱命名依據;

3. 產品配方(檢附文件5)

4. 生產工藝簡述和簡圖;

5. 產品品質安全管制要求;

6. 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籤、產品說明書);擬專為大陸市場設

計包裝的,需同時提交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籤、產品說

明書);

7. 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許可檢驗機構出具的檢

驗報告及相關文件;

8. 產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風險物質的有關安全性評估文件;

9. 已經備案的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影本及行政許

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營業執照影本並加蓋公章;

10. 化粧品使用原料及原料來源符合瘋牛病疫區高風險物質禁限

用要求的承諾書;

11. 產品在生產國(地區)或原產國(地區)生產和銷售的證

明文件;

12. 可能有助於行政許可的其他资料。

 

進口非特殊用途化粧品行政許可

1. 進口非特殊用途化粧品行政許可申請表(檢附文件3)

2. 產品中文名稱命名依據;

3. 產品配方(檢附文件5)

4. 產品品質安全管制要求;

5. 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籤、產品說明書);擬專為大陸市場設

計包裝的,需同時提交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籤、產品說

明書);

6. 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許可檢驗機構出具的檢

驗報告及相關文件;

7. 產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風險物質的有關安全性評估料;

8. 已經備案的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影本及行政許

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營業執照影本並加蓋公章;

9. 化粧品使用原料及原料來源符合瘋牛病疫區高風險物質禁限

用要求的承諾書;

10. 產品在生產國(地區)或原產國(地區)生產和銷售的證明

文件;

11.可能有助於備案的其他資料。

 

化粧品新原料行政許可

 

1. 化粧品新原料行政許可申請表(檢附文件4)

2. 研製報告

A.原料研發的背景、過程及相關的技術檔;

B.原料的來源、理化特性、化學結構、分子式、分子量;

C.原料在化粧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據、範圍及使用限量。

3. 生產工藝簡述及簡圖;

4. 原料品質安全管制要求,包括規格、檢測方法、可能存在安

全性風險物質及其控制等;

5. 毒理學安全性評價文件,包括原料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風險物

質的有關安全性評估文件;

6.代理申報的,應提交已經備案的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

授權書影本及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營業執照影本並加

蓋公章;

7. 可能有助於行政許可的其他資料。

四、大陸「進口化妝品三證」

所謂「保養品」,在大陸一律歸類為「化妝品」,應受大陸衛生部的「進出口化妝品監督檢驗管理辦法」。依大陸有關法律法規,化妝品進口商必須要取得「進口化妝品三證」,才能開展業務。「進口化妝品三證」包括:

第一證:進口化妝品行政許可審批文件。

第二證:入境貨物檢疫證明。.   

第三證:進出口化妝品標簽審核證書。



回覆者

童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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