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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洪郁年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我司要從台灣出口「化妝品原料」(乳化劑、增稠劑) 到大陸的貿易公司,再轉給大陸工廠做後續加工,請教 貴會專家如下的問題 ─ 1. 台灣這邊依據forwarder的說明,只要準備「MSDS」先做安全性的審核,如果沒問題,就可以出口? (forwarder的說明正確嗎? 我司是否還要準備那些文件資料?) 2. 大陸的貿易公司要準備那些文件?目前問到2種說法 ─ (1) 因為「原料」部分不需要「進口三證」,只要報關時通過「商檢」就可以 (2) 要先請大陸貿易公司準備「進口(輸入)許可證」後,報關時在進行「商檢」 我司的需求是「以合法的報關程序,將『化妝品原料』進到大陸加工後在大陸販售」, 再麻煩 貴會專家提供專業建議,謝謝 ~~ 備註: 公司目前正在等待「化妝品進口三證」的審核,但因為大陸要求先供貨,因此在這過渡期間先採取「台灣出口原料→大陸內地加工」的模式來運作。

問題回覆



一、MSDS是化學品的安全說明書(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國際上稱作化學品安全信息卡,簡稱MSDS
是化學品生產商和進口商用來闡明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閃點,易燃度,反應活性等)以及對使用者的健康
(如致病,致畸等)可能產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是一份關于危險化學品的燃、爆性能,毒性和環境危害,
以及安全使用、
泄漏應急救護處置、主要理化參數、法律法規等方面信息的綜合性文件,是傳遞化學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文件。
二、處理MSDS需要提供以下資料:申請人或公司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郵箱、產品名稱、產品型號、
產品性質、最終用途、出口國、產品包含的化學成分名稱及成分百分比(CAS NO.)、產品物理性質等。

三、化妝品原料進口到中國,再由中國工廠加工為成品,在進口時可以半成品或者化工原料名目即可辦理進關。
四、根據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的資料顯示,2014年的化妝品辦證流程因為現行三大部門的一些規範都有修改,
因此造成舊批文、新批文大塞車的狀況。

回覆者

童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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