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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ezscooter.vincent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在下正在台灣籌備新的電動摩托車廠, 並與中國知名車廠合作,月產能在1000台左右, 零件來源皆從中國進口,因台灣政府明文規定不得整車進口, 故拆散分批進口, 必要時會由不同進口商分批進口, 也因為數量龐大,故不考慮同業使用的小三通方式, 希望採用正規海運通關的方式進行。 因為從國貿局上的資料來看,並未詳述不能進口的物件, 若以材質來判斷,看起還很多物件都不能進口。 敝司想要了解的是, 1. 絕對不能進口之物件。 2. 能向國貿局專案申請的物件。 3. 通關上須注意的事項。 供敝司先作運送上的規劃。 再請 貴司大力協助。 感謝。

問題回覆

請將要從大陸進口的電動摩托車零組件之稅則號列(可委請台灣報關公司查核),列表淸單造冊後,到國貿局相關部門(國貿局服務台可提供專屬業務部門別服務)查核進口相關細節,按稅則號列進口相關部門相關法規辦理檢驗或認証手續後,委由台灣報關公司完稅後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大陸方面和大陸供應商(要有進出口資格),以一般貿易辦理出囗通關手續,一般是免徵出囗關稅。

回覆者

王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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