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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艾暐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老師您好: 1.我司欲出口食品至大陸天津,是否要先登錄大陸的“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系統中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備案管理系統”? 2.大陸客戶要我司提供“備案號”申請進出口食品備案,是否由上述第一項登錄取得備案號呢? 3.大陸客戶要我司提供“衛生證書附表”,請問那是否為食品檢驗證書之類(如:SGS)的?

問題回覆

台端諮詢,簡易回覆如下

1.台端所提及「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系統」,其所需填寫的資料,皆以大陸企業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企業備案表」、「進出口收發貨人登記證」等相關證照為主。台端若非大陸貿易企業者,應不會有上述證照。就台端諮詢所述推斷,該管理系統所應登入企業資料,應為您在大陸配合進口的企業廠商才對。

 

2.2009年起大陸通過公佈並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且於20154月再次修訂並於今年10月施行。由於台端未提及進口到大陸的食品為何若為常見的預包裝食品,則另需要參考大陸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12年所公佈的《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籤檢驗監督管理規定》進行瞭解。

回覆者

黃謙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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