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見Q&A

詢問者
黃昭和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您好 目前有客戶想藉由海運快遞將文創商品出口至中國大陸藉由基隆港海運快遞至廈門港, 但在網路上一直找尋不到相關限制與政策, 希望張老師您能協助回答

問題回覆

    「商品」從台灣出口至大陸應視「一般貿易行為」(含快遞),因此必須經過兩岸海關的監管和依據海關貨品稅則項目課征進出口稅。台灣方面需要按《中華民國海關進出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辦理出口手續報關(有可能繳納出口稅);大陸進口方面的海關則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繳納進口稅後才能進入市場流通。原則上,各國海關針對每一項進出口「商品」依據海關稅則規定確定一個稅號(即一物一稅號,就像人的身分證號碼一樣){大陸叫 HS Code(八碼)、台灣叫CCC Code(十碼)}做為監管和征稅的依據(註:兩岸的稅則編碼均列出進出口稅率)(兩岸海關的貨品稅則分類均為二十二類,貨品項目也很接近)請參考下列兩網址呈現的資料。 

    台端所謂「文創商品」範圍甚廣較難定義,但在國際貿易實務上,商品的流通必須依據法律規定的方式移動,因此從商品貿易經由海關的監管的角度看,「文創商品」之進出口貿易可能受海關稅則「第二十類 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第97章)」的監管並作為報關的標的物辦理進出口手續。現在請參閱大陸海關稅則第二十類的商品項目進出口稅項(下列網址),對比 台端擬出口的產品名稱屬於或接近那一個稅號,就可以該稅號報關出口。

    為解決台端所提問題,建議如下:

一、請查詢大陸海關《全關通》網站 點撃「第二十類 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第97章)」對比 台端擬出口的產品屬於或接近那一項稅則號碼。

二、另請參考《中華民國海關進出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下冊) 相應的「第二十類 藝術品、珍藏品及古董(第97章)」,對照大陸海關稅則號碼填製貨品出口清單。

    貨物到達進口口岸後,大陸海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的準則調整稅目征稅。另外,依據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工業產品之進口連同進口稅另xx%另須加征收貨物總值之15%的增值稅。

回覆者

黎 堅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