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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張小姐
問題類別

流通連鎖

問題內容

請問如果要引進台灣商品到大陸二線城市的百貨通路,可以透過哪些管道將商品引進,目前還沒確定商品種類,是不是只有透過報關行跟小三通? 還是有其他管道? 所需要的程序有哪些? 除了負擔增值稅稅率約17%。企業所得稅稅率25%,請問還有哪些稅務是需要負擔的?

問題回覆

一、 引進台灣商品到大陸的二線城市的百貨通路,可以透過報關行辦理產品進口通關手續,但是報關行只是代辦進口通關的單位,在大陸必須有企業作為進口人承接,辦理輸入許可證。進口人可以是由貴單位在當地註冊成立具有進出口貿易資格的企業或貿易公司,也可以透過當地具有進出口資格的貿易商代為辦理商品進口。至於小三通,由於有些受到限制,大陸政府已經限縮小三通的進口貿易模式,因此仍以正常進口報關程序為主要方式。

二、 進口商品應繳納的稅捐,依據商品種類的不同,其海關進口稅則稅號不同,因此其進口時應繳納的關稅稅率應依據進口商品而定,請依據商品種類自行查閱大陸海關進口稅則的稅率表計算進口關稅金額。此外,依據大陸《增值稅條例》規定,商品進口時應繳納增值稅,一般稅率為17%。如果商品是具有高消費性質的產品諸如化妝品等,則另須依據大陸《消費稅條例》規定課徵消費稅。以上是進口時所發生的稅捐。

三、 至於進口台灣商品進入大陸通路販售時,依據大陸《增值稅條例》規定,在商品販售環節需要繳納增值稅,其稅額的計算方式是以銷項稅額減除進項稅額的差額作為應繳納的增值稅額。至於企業所得稅的課徵,並非於進口時課徵,而是依據大陸《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在大陸營運年度有獲利時,於次年度要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審申報時才要繳納,並非於進口時課徵繳納的稅捐。


回覆者

林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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