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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AC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問題內容

您好!我與朋友想在大陸上海開設一個顧問諮詢工作室,請問需要準備哪些文件?是否需要公司確切據點?謝謝您!

問題回覆

一、案主是要自己成立顧問諮詢工作室,是否就是個體戶?如果是,可按《工商總局關於擴大開放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意見》,可以13(序號)「社會經濟諮詢(僅限貿易諮詢服務、企業管理諮詢服務)」登記。(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編號為L7233)
《工商總局關於擴大開放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意見》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寧夏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為落實《關於擴大開放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通知》(國台發〔2015〕3號)的有關要求,進一步鼓勵台灣同胞到大陸投資創業,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現就台灣居民來大陸申辦個體工商戶的登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1、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湖北、廣東、重慶、四川既有9省市基礎上,台灣居民在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南、海南、貴州、陝西全省(直轄市)及黑龍江、廣西、雲南、寧夏等省(自治區)的設區市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審批(不包括特許經營),由經營所在地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直接予以登記。
2、台灣居民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見附件1(案:即前述的序號13)。台灣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組成形式僅限於個人經營,取消對從業人員人數和營業麵積的限製。
3、台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辦理,其中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不填寫申請書的“經營者”一欄,填寫《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台灣居民)登記表》(式樣見附件2)作為替代,申請人身份證明為其本人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式樣見附件3)。
4、對台灣居民個體工商戶有關登記事項的審核,按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辦理,其中:1.名稱:依照《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並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語言文字。2.經營者姓名:除了核定經營者姓名外,應當在經營者姓名後麵加注“台灣居民”字樣。3.經營者住所:填寫經營者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相關信息。
5、登記機關受理台灣居民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變更登記申請後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於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6、台灣居民個體工商戶的年報以及日常監管工作依照國家現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7、台灣農民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繼續依照台灣農民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8、各地要及時組織登記監管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切實加強業務培訓,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監管效能。

二、案主所說的「是否需要公司確切據點」,應當是指辦公大樓或商業區據點。
以上。


回覆者

蕭新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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