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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江嘉綺
問題類別

財務金融

問題內容

請問 1.台商閒置資金的運用除了美元7日定存還有那些? 2.台商是否可以從事"國債回購交易"? 3.台商是否可以買"國債",再進行融資?

問題回覆

1. 台商企業閒置資金運用須考量保本及流動性等因素,一般多以短天期之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為主。人民幣各天期之定存與通知存款須按照人民銀行公告現行利率辦理之;若閒置資金為外幣,300萬美元(或等額其他外幣)以上與銀行之利率議價空間較大;300萬美元以內之利率須在人民銀行公告之「小額外幣存款利率」內辦理,議價空間相對較小,而七日通知美元定存其實各家銀行之利率差距均不大。另外,大陸各大銀行多有推出各種7天至1年以上之人民幣、外幣理財產品,申購前宜多留意其保本情況。 2. 目前,企業不能直接參與債券市場交易,必須委託銀行代理。台商企業可與大陸銀行簽署債券結算代理協議並透過銀行代理國債買賣及回購業務,須準備的文件大致如下: (1) 委託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人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2) 委託人簽署的《債券結算代理業務主協定》; (3) 委託人簽署的《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質押式回購主協定》; (4) 委託人簽署的《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買斷式回購主協定》; (5) 委託人填制的《債券託管丙類賬戶開戶申請暨經辦人授權委託書》一份; (6) 委託人法人和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7) 委託人《委託人預留印鑒及密押備案卡》一式三份; (8) 開戶單位上年度經審計的年報和最近1個月的財務報表複印件一份; 3. 國債是可以質押的,台商可於上述國債託管銀行辦理國債質押貸款,惟成數及相關貸款條件宜與銀行近一步洽談。

回覆者

台商張老師:林志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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