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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
    題:
    保理合同合法性兼論假保理真借貸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4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1/10/19
    資料來源:
    容:
    擬轉讓的應收帳款清單」進行查核稽核與確認,但是保理商均無法於仲裁審理程序中提出,因此,本人代理相對人提出答辯並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於大陸民法典施行後失效)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 62.
    題:
    臺商對中國大陸民法典合同篇須關注重點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1/10/19
    資料來源:
    容:
    (二)舊合同法是15類有名合同,新合同編新增三類典型合同;1、保理合同;2、物業服務合同;3、合夥合同。 (二)又《舊合同法》規定,在共同保證中約定保證份額時,推定為連帶責任保證。
  • 63.
    題:
    從《民法典》談臺商在中國大陸離婚後的財產分割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1/10/19
    資料來源:
    容:
    婚後財產」,夫妻離婚後就「婚後財產部分」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民法》第1030之1條至同法第1030之4條規定)。
  • 64.
    題:
    疫情期間常見的勞資問題及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1/08/04
    資料來源:
    容:
    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勞動者返崗且不支付工資超過合理期限,勞動者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 65.
    題:
    臺胞在中國大陸所有的房地產於過世後應如何辦理繼承與拋棄繼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1/08/04
    資料來源:
    容:
    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同法第1128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又依同法第1129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依案例事實所述,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同法第1128條規定:「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同法第1132條規定:「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 66.
    題:
    臺商企業採用人力資源服務外包應有的認知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2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1/08/04
    資料來源:
    容:
    假外包真派遣」的違法勞務派遣行為 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工企業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因此許多企業思索著其他能夠降低勞動成本的用工方式,致使以《民法通則》《合同法》為法律依據的服務外包模式被採用,廣受企業的歡迎,從以上的資料得知,以勞動法律來講,勞務派遣的法源是《勞動合同法》,用工企業要的是人,而人力資源服務外包所依據的是《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承攬發包單位的項目。這當中最大的差別在於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有現場管理權以及因而產生的用工風險,
  • 67.
    題:
    臺商結合外商或在地企業經營東協新市場之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1/08/04
    資料來源:
    容:
    各國對不同行業可否獨資都有不同法規,有些行業不開放獨資。若尋求代理的合作夥伴,要先思考希望對方提供什麼資源,是要了解當地市場、取得資金,還是用對方通路打入市場?
  • 68.
    題:
    臺商跨國投資佈局越南之經驗分享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1/08/04
    資料來源:
    容:
    2008年中國大陸開始變更招商引資策略,推動兩稅合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併軌,取消外資企業獨享的稅務優惠),以及制訂《勞動合同法》以保護勞工權益,並後續推出社會保險法等措施,因此臺商在中國大陸的經營優勢逐漸喪失,形成另一波的移動潮,逐步往東南亞國家投資分散風險,
  • 69.
    題:
    有關中國大陸休息日及帶薪年休假工資支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1/08/04
    資料來源:
    容:
    如果貴公司員工是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41條離職的,因有30天的預告期,可以讓其在預告期內休完帶新年休假。 (二)貴公司可依《勞動合同法》第4條第1款:「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 70.
    題:
    兄弟姊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繼承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1/08/04
    資料來源:
    容:
    此外,同法第1140條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又同法第1128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 71.
    題:
    臺商須知的2021年中國大陸社保政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9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1/03/29
    資料來源:
    容:
    今後在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所得稅法,甚至環境保護法等法律的陸續實施與完善,以及稽查、稽徵制度的改善與勾稽等情況之下,臺商在中國大陸的經營成本趨高形勢已很明顯,
  • 72.
    題:
    臺商違反中國大陸《環境保護法》有何處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9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1/03/29
    資料來源:
    容:
    環境保護法》第43條第1款前段規定:「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排污費」;又同法第43條第2款規定:已依照法律規定徵收「環境保護稅」的,就不再徵收「排污費」。
  • 73.
    題:
    臺籍個人取得中國大陸、第三地來源所得課稅規定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9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1/03/29
    資料來源:
    容:
    至於那些應辦匯算清繳,那些採分離課稅,依據同法第2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惟依據同法第四條規定,臺籍個人如符合稅法上之居民,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來源於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 74.
    題:
    後疫情時代中國大陸零工經濟的用工趨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7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1/02/09
    資料來源:
    容:
    勞動合同法 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動關係 派遣員工/臨時工) 勞動合同法 勞動關係(用人單位) 勞務關係( 實習生 民法典(註)、民法總則、合同法 勞務關係、民事關係 廣義靈活用工  退休返聘 民法典、合同法 勞務關係、民事關係 廣義靈活用工
  • 75.
    題:
    臺商新南向的法律保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6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21/02/09
    資料來源:
    容:
    服務方式與機構的整合 與過去中國大陸市場統一的法律體系不同,新南向涉及的國家十分眾多,不同法系與法域交織,跨境專業服務需求的要求更高。
  • 76.
    題:
    如何處理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生產流程無法如期交貨之違約風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1/02/09
    資料來源:
    容:
    不可抗力條款」,則應依中國大陸《合同法》規定適用。如果合同中對不可抗力有特別約定,則應在不抵觸或減損《合同法》規定的一般原則的情況下,適用合同中的特別約定(參見中國大陸《民法總則》第180條及《合同法》第117條)。 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也有就「不可抗力」之適用作出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和第一百一十八條等規定妥善處理…經過審核後收到證明書後,而得向合同對造依中國大陸《合同法》第117條「不可抗力」的規定,主張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
  • 77.
    題:
    臺商如何因應後疫情時代中國勞動人資管理變化趨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4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1/02/09
    資料來源:
    容:
    四、不可抗力因素成為人資管理作業必須考慮的因素 《勞動合同法》並無規定當員工不能於特殊時期上班時,企業可以「中止」合同的執行(但地方的《勞動合同條例》有規定),這給企業帶來極大的麻煩與損失。
  • 78.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0/10/29
    資料來源:
    容:
    人民法院應當依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以及本規定第十四條之規定,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
  • 79.
    題:
    淺談有關中國大陸對電子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3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0/10/29
    資料來源:
    容:
    企業與員工一經簽訂符合《勞動合同法》和《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合同時,即具法律效力,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和上述要求的電子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張電子合同無效,進而以《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要求企業支付未訂立或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協商合同的內容:勞雇雙方應當以《勞動合同法》第26條協商一致的精神,對合同的內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17條)進行溝通與確認; 5.電子簽名:勞雇雙方應當對勞動合同進行電子簽名;
  • 80.
    題:
    臺商是否應與勞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0/10/29
    資料來源:
    容:
    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參見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第12條及第13條)。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參見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第12條及第14條)。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在法律上有的保障是依照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第41條:企業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 三、依照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依照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
  • 81.
    題:
    在中國大陸結束公司應如何資遣員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0/10/29
    資料來源:
    容:
    依據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第4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又同法第43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 82.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9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0/08/26
    資料來源:
    容:
    不可抗力:對於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響而產生的民事糾紛,符合不可抗力法定要件的,適用《民法總則》第180條、《合同法》第117條和第118條等規定妥善處理;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83.
    題:
    潛水衣冠全球 薛敏誠決勝南向
    類:
    企業故事館/民生化工業/其他民生化工
    刊登日期:
    2020/08/03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容:
    薛敏誠指出,薛長興1989年以「來料加工」模式到大陸深圳設廠,但2008年大陸政府實施「勞動合同法」後,廣東多地出現罷工、追溯薪資的情況,薛長興深圳廠也陷入風波,迫使公司必須盡快找到備用生產基地。
  • 84.
    題:
    臺商如何依法合法解除員工勞動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0/05/05
    資料來源:
    容:
    請問可引用勞動合同法哪一條? 2.其中有一位目前懷孕中,是否依照法令皆不可解除勞動合同,請問可引用勞動合同法哪一條?■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答:可以引用《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1款第3項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答: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答:經濟補償金的算法,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 85.
    題:
    武漢肺炎疫情蔓延期間之幾個常見法律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8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0/05/05
    資料來源:
    容:
    且因疫情導致勞動者無法正常上班時,各企業應給員工應有之假期,不能藉故根據中國大陸地區之《勞動合同法》第40、41條解除勞動合同,該期間之工資報酬應按原雇主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之勞動合同支付,不能藉故減少。由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對醫療期標準都未做具體規定,故中國大陸各地執行的標準不一,本文僅敘述常見者。
  • 86.
    題:
    從法律觀點談中國大陸臺商借款予他人,如何運用抵押擔保?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8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0/05/05
    資料來源:
    容:
    臺商在中國大陸貸放金錢予他人時,訂立「借貸合同」,須適用中國大陸《合同法》的規定,並注意以「書面」訂立「借貸合同」,以及「擔保」的方式。
  • 87.
    題:
    臺商如何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期間的勞動關係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7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0/05/05
    資料來源:
    容:
    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工作的員工,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41條規定,解除該員工的勞動關係。 除非勞雇雙方協商一致或者員工發生《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員工有過錯之原因,可以解除合同外,即使員工的醫療期屆滿,隔離期滿或者政府的緊急措施結束,始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對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屬於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企業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項規定,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 88.
    題:
    中國大陸臺商如何降低武漢肺炎疫情衍生的合同、勞動及復工的法律風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7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0/05/05
    資料來源:
    容:
    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夠明確詳細,並不意味著受影響企業就無路可走,因各個國家的法律基本都有「不可抗力」的規定(如中國大陸《合同法》第117條)。
  • 89.
    題:
    臺商對中國大陸《土地管理法》有關農地流轉入市應有的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0/03/18
    資料來源:
    容:
    」以資配合《土地管理法》對於農地流轉入市的最新規定,而不至於發生不同法律衝突的現象。
  • 90.
    題:
    淺析中國大陸臺商人資勞務管理新趨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5期/財稅會審實務
    刊登日期:
    2020/03/18
    資料來源:
    容:
    半: 勞動合同法第19條所規範的最長試用期為六個月(半年)。 金: 五險一金的比例與計算(如附表說明),應注意各地投保要求及比例會略有些差異。 八: 勞動合同法第20條所規範,勞動者在試用期間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八成),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