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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臺灣地區判決至中國大陸地區認可與執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5/05/14
    資料來源:
    容:
    仲裁庭在中國大陸地區已經就同一糾紛作出仲裁裁決,或者中國大陸地區法院已經承認或認可仲裁庭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就同一糾紛作出的仲裁裁決的。
  • 2.
    題:
    中國大陸法院作成的民事調解書,可否在臺灣法院聲請裁定認可及強制執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07/17
    資料來源:
    容:
    」依據後者第二條規定:「本規定所稱臺灣地區仲裁裁決是指,有關常設仲裁機構及臨時仲裁庭在臺灣地區,按照臺灣地區仲裁規定就有關民商事爭議作出的仲裁裁決,包括仲裁判斷、仲裁和解和仲裁調解。
  • 3.
    題:
    中國大陸臺商如何透過合同管理控制法律風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3/02/24
    資料來源:
    容:
    權利義務的基礎:有些臺商因便宜行事或怕麻煩,草率書立合同,導致造成自身不利,此乃因「書面合同」於遇有爭議時,常常是法院或仲裁機構仲裁庭判斷是非曲直的基礎;所以草率不得。
  • 4.
    題:
    企業以人臉、指紋等生物識別方式進行考勤是否合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3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2/05/26
    資料來源:
    容:
    由於考勤管理制度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依法需要履行相應民主程序,並向勞動者公示,才能作為企業日常管理作業以及勞動爭議仲裁庭的仲裁裁決依據。
  • 5.
    題:
    珠海地球葉飛呈專訪》暖男葉董 把員工當家人
    類:
    台商人物館/民生化工業/塑膠
    刊登日期:
    2022/03/01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容:
    為了聚焦處理台商仲裁案件,珠海地球董事長葉飛呈向珠海官員建議,成立台商仲裁庭,同時推薦四位台灣的執業律師,四位台灣的法學教授,並由葉飛呈親自擔任企業界代表。仲裁案件由三位仲裁員合議,分別由爭議雙方各指定一位仲裁員,第三位仲裁員則由仲裁委員指定,因此由上述九位專家學者組成的台商仲裁庭,令台商備感安心。
  • 6.
    題:
    臺商在中國大陸打民事官司應注意證據保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9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22/01/22
    資料來源:
    容:
    註2、「舉證期限」是指法院或仲裁庭指定當事人提交證據的期限,這是一種「期間」。
  • 7.
    題:
    保理合同合法性兼論假保理真借貸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4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1/10/19
    資料來源:
    容:
    引發仲裁庭對於金融秩序監理的重視,並且於審理時詢問保理商(申請人)代理人是否有「擬轉讓的應收賬款清單」,保理商(申請人)代理人只能回答:
  • 8.
    題:
    淺談中國大陸證券團體訴訟中適格的原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3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1/08/04
    資料來源:
    容:
    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得於言詞辯論終結前或詢問終結前,撤回仲裁或訴訟實施權之授與,並通知仲裁庭或法院。
  • 9.
    題:
    國光七年抗戰 不向巨人低頭
    類:
    企業故事館/民生化工業/生技醫療
    刊登日期:
    2020/12/17
    資料來源:
    聯合新聞網/ 經濟日報
    容:
    在董事長詹啟賢堅持下,國光2015年於新加坡國際商會仲裁庭提起國際商業仲裁,仲裁庭在2017年4月做出判斷,Crucell確實構成中止合約事實,這違反了雙方所簽「17年不得中止」的合約。不過,仲裁庭認為,因為國光疫苗廠仍在運作,只判了甚低的損害賠償。國光認為仲裁結果無法彌補Crucell片面終止合約而蒙受的損失。詹啟賢想起國光與Crucell的合約共三份,第一份合約已由國際仲裁庭認定「構成中止合約事實」,國光決議對另外「技術授權合約」與「認股合約」,透過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與台北地方法院重啟戰場。
  • 10.
    題:
    疫情期間臺灣民眾在中國大陸就業衍生的勞動爭議如何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2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0/10/29
    資料來源:
    容:
    在當地一家企業任職,一月底離職,公司至今都尚未把他的工資打到銀行帳戶上,經過與公司人事單位溝通聯絡也無效,經朋友建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庭提出仲裁,但聽說疫情期間仲裁暫時停止,這位臺灣民眾該如何處理 疫情管控期間,可能地方的勞動仲裁審理會暫時停止。
  • 11.
    題:
    臺商在中國大陸贏得仲裁的應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5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04/11
    資料來源:
    容:
    仲裁程序」,由「仲裁機構」的「仲 裁庭」進行處理,是訴訟途徑之外的選擇。重視仲裁程序代理人和仲裁員的指定 其次臺商應注意「仲裁庭」的組成,即指定 仲裁員。注意仲裁庭的庭審臺商進行仲裁程序時,一定要把握「庭審」, 因為仲裁原則上要「開庭」進行,除非雙方當事 人雙方協議「不開庭」;如果雙方當事人未協議 不開庭,仲裁庭卻採「書面審理」作出仲裁裁決, 這是構成法院撤銷仲裁裁決的事由 (等;( 六 ) 不尊重仲裁庭及仲裁 員等 ( 註 4)。前述錯誤宜加以避免,自然就較能 獲致理想之仲裁裁決的結果。
  • 12.
    題:
    臺商民商糾紛多元解決之道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2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01/11
    資料來源:
    容:
    仲裁庭由當事人自仲裁員名冊中依法產生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應當開庭進行,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第39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當事人自願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製作裁決書。
  • 13.
    題:
    與中國大陸簽訂保密合約書條款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10/20
    資料來源:
    容:
    (2) 仲裁地為臺灣台北市,但仲裁詢問會得由仲裁庭決定或經當事人雙方合意於 ______(註:可 以為大陸之城市或其他第三地如香港)舉行。
  • 14.
    題:
    大陸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爭議可否仲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06/28
    資料來源:
    容: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本案嘉興市國土資源局選定了仲裁員,並委任律師參加了仲裁庭的審理,仲裁第一次開庭審理前及審理進行中均未對本案的管轄及仲裁協議的效力提出任何異議,惟於仲裁結果出爐後,卻又提起撤仲之訴,沒有仲裁協議的;2、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6、
  • 15.
    題:
    《關於進一步推動台資企業利用仲裁方式解決經貿爭議的通知》之意義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0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7/06/05
    資料來源:
    容:
    (2)仲裁地為臺灣_____(臺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請選一地)),但仲裁詢問會得由仲裁庭決定或經當事人雙方合意於______(註:可以為大陸之城市或其他第三地如香港)舉行。
  • 16.
    題:
    台商有關管轄法院和準據法之約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06/05
    資料來源:
    容:
    案件雙方當事人訂有有效仲裁協議,且無放棄仲裁管轄情形的; (四)案件系人民法院已作出判決或者中國大陸的仲裁庭已作出仲裁裁決的; (五)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外國的法院已就同一爭議作出判決且已為人民法院所認可或者承認的; (六)臺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外國的仲裁庭已就同一爭議作出仲裁裁決且已為人民法院所認可或者承認的。
  • 17.
    題:
    大陸台商在何種情形下可以運用仲裁解決合同爭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06/05
    資料來源:
    容:
    2、仲裁庭的組成一般是有「三名仲裁員」組成,如屬此種情形,申請人及另一方當事各自選1名仲裁員,至於「第三名仲裁員」則由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
  • 18.
    題:
    大陸台商在何種情形下,可以運用仲裁解決合同爭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8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7/03/09
    資料來源:
    容:
    2、仲裁庭的組成一般是有「三名仲裁員」組成,如屬此種情形,申請人及另一方當事各自選1名仲裁員,至於「第三名仲裁員」則由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
  • 19.
    題:
    如何申請和進行網路仲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6/08/23
    資料來源:
    容:
    仲裁費用的承擔 仲裁庭仲裁費在仲裁裁決中或在案件結案時,有權對仲裁費用的最後承擔做出決定仲裁費。當事人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仲裁庭根據當事人各方責任大小確定其各自承擔的仲裁費用之比例。當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經仲裁庭調解結案的,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各自承擔仲裁費用的比例。 四、 網路仲裁庭的組成 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員組成,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仲裁受理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通過廣州仲裁委員會網站選定仲裁員,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就仲裁員人選達成一致的,
  • 20.
    題:
    談「寧波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2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6/07/05
    資料來源:
    容:
    包括是否將爭議提付仲裁,提交給哪一仲裁機構,以及仲裁庭如何組成,仲裁庭審理方式等,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又由於大陸為「紐約公約」之締約國,其仲裁裁決(在我國,其仲裁規則總共分八章,包括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申請和受理,第三章仲裁庭的組成,第四章證據,第五章開庭和裁決,第六章簡易程序,決應當按照仲裁員的多數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意見可以記入筆錄,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該按照首席仲裁員(該仲裁規則第七十六條規定: 「仲裁庭收到人民法院重新仲裁的通知後,認為應予重新仲裁的,按本規則的規定重新仲裁,
  • 21.
    題: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2012年分家事件最明確的處理原則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2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5/09/15
    資料來源:
    容:
    上海貿仲受理了同一仲裁案件,其處理視「當事人是否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而定。若當事人並未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先受理的仲裁機構對案件享有管轄權。若當事人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本批復第一條的規定進行審理並作出裁定(請參見本《批復》第四條)
  • 22.
    題:
    二分鐘看懂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及仲裁裁決的新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1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5/09/04
    資料來源:
    容:
    新規定明文:「臺灣地區仲裁裁決是指,有關常設仲裁機構及臨時仲裁庭在臺灣地區按照臺灣地區仲裁規定就有關民商事爭議作出的仲裁裁決,包括仲裁判斷、申請認可臺灣地區仲裁機構裁決的,適用本規定」,致引發關於臨時仲裁庭在臺灣作成的仲裁裁決是否可以向大陸人民法院申請認可的問題。依新規定,臨時仲裁庭在臺灣作出的仲裁裁決,包括仲裁判斷、仲裁和解和仲裁調解等,均可以向大陸人民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
  • 23.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1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5/09/04
    資料來源:
    容:
    14號公布,共22條,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除適用範圍(第2條:本規定所稱臺灣地區仲裁裁決是指,有關常設仲裁機構及臨時仲裁庭在臺灣地區按照臺灣地區仲裁規定就有關民商事爭議作出的仲裁裁決,包括仲裁判斷、仲裁和解和仲裁調解)外,其餘內容與上述法釋〔2015〕
  • 24.
    題:
    北仲新規則—引領北仲進入更加國際化的新紀元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9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5/06/15
    資料來源:
    容:
    但當事人是否自主履行緊急仲裁員或仲裁庭所作成關於臨時措施的決定或中間裁決?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在仲裁程序中當事人一致同意,仲裁庭可以依據公平合理的原則作出裁決,但不得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2010年版仲裁規則第35條第2款,賦予當事人以合意賦予仲裁庭依「公平合理的原則」作出裁決的許可權。過去雖然有關於「仲裁庭可以對庭審進行錄音或者錄影」的規定,但該錄音或錄影並不提供予當事人。新規則新增第13條第1款,允許當事人在仲裁庭組成前,經北仲同意,依據相同仲裁協議在案件中追加當事人。
  • 25.
    題:
    大陸仲裁法關於仲裁協議效力的特殊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5/04/14
    資料來源:
    容:
    仲裁庭作成仲裁裁決後,取得有利仲裁裁決的一方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及執行系爭仲裁裁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法律並未允許國內當事人將其不具有涉外因素的爭議提請外國仲裁,
  • 26.
    題:
    向大陸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境外仲裁判斷的時限及財產保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4/12/30
    資料來源:
    容:
    大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普克」)間的貨款合同糾紛,泰普克向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提出仲裁聲請,請求陝西金葉給付賠償金等,經仲裁庭於2005年3月18日作出編號2003-017號的仲裁判斷,判令陝西金葉向泰普克給付賠償金美金1,903,062.
  • 27.
    題:
    如何訂立有效且切合實用的仲裁協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3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4/11/25
    資料來源:
    容:
    (三) 仲裁庭的組成人數:一人或三人。 (四) 仲裁機構:如同前述,若仲裁協議的準據法規定當事人應在仲裁協議中約明仲裁機構時(例如中國大陸仲裁法第16條)
  • 28.
    題:
    大陸地區仲裁制度簡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3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4/11/25
    資料來源:
    容:
    仲裁案件是由仲裁庭作出裁決,因此仲裁庭的組成非常重要,仲裁庭一般是按照以下流程組成:(一)當事人選定仲裁員:1、當事人應當在仲裁委員會設置的仲裁員名冊中選定仲裁庭的組成人員;2、仲裁庭可以由一名仲裁員或者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 29.
    題:
    與大陸企業發生糾紛時之法律救濟途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4/08/19
    資料來源:
    容:
    並由仲裁委員會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員為首仲裁員,共同組成仲裁庭審理案件;雙方當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員名冊共同指定或委託仲裁委員會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員為獨任仲裁員,成立仲裁庭,單獨審理案件。 審理後由仲裁庭作成裁決,當事人對於仲裁裁決書,應依照其中所規定的時間自動履行,裁決書未規定期限的,應立即履行。
  • 30.
    題:
    用人單位對員工調整崗位需具備合理性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9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4/07/30
    資料來源:
    容:
    以及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在仲裁過程中仲裁庭查明,勞動合同約定:「甲方(被申請人)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乙方(申請人)工作表現對乙方工作進行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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