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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9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12
  • 1.
    題:
    中國大陸臺商如何做好企業風險管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3/02/24
    資料來源:
    容:
    」、中國大陸《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參照上述法條規定,中國大陸臺商企業與他人簽訂合作協議書時,
  • 2.
    題:
    有關跨國訂購發生瑕疵損失的求償相關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2/09/26
    資料來源:
    容:
    備註:部分法律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 3.
    題:
    中國大陸法院對合同合意管轄約定法律判斷之評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4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12/26
    資料來源:
    容:
    因涉外合同糾紛或者其他涉外財產權益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訴訟,若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財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者代表機構住所地中有一處位於中國大陸地區境內,上述各連結點所在地人民法院即可管轄。
  • 4.
    題:
    台商有關管轄法院和準據法之約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06/05
    資料來源:
    容:
    當事人可約定管轄 根據大陸《民事訴訟法》第25條規定: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地在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 5.
    題:
    貨款糾紛如何解決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6/12/05
    資料來源:
    容:
    」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 6.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101年10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8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2/10/17
    資料來源:
    容: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協議管轄法院: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 7.
    題:
    台商權益保障與合同管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2/06/20
    資料來源:
    容:
    送請機關鑑證時,還應注意以下三點: (一)鑑證的地點:合同鑑證可以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當事人,還可以到「登記機關所在地」辦理鑑證。
  • 8.
    題:
    最新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精解與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0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10/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員工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實施條例第14 條對上述情況做了一個規定:「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企業原則上要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標準執行勞動合同,除非另有約定可以按照註冊地標準執行勞動合同。
  • 9.
    題:
    大陸台商簽約如不拘小節,結果是勞心又勞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9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4/11/15
    資料來源:
    容:
    取得客戶簽章文件十分重要 為了避免在法院和仲裁委員會之間來回跑,我們建議台灣甲公司以合同履行地的理由,先就近到上海法院起訴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