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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1.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5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7/07/15
    資料來源:
    容:
    其主要內容要摘要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視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分別為一個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應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一定情形下,分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符合特別規定情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工作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182.
    題:
    在上海市區設立研發單位,請問上海市對競業禁止有何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06/15
    資料來源:
    容:
    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競業限制的範圍僅限於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務。 用人單位與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在競業限制協議中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形式有約定的,因用人單位原因不按協定約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經勞動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勞動者也可以不再履行原先的協議約定。
  • 183.
    題:
    在上海廠如何處理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的工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05/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在上海廠如何處理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的工資?■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上海市醫療期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而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第1年、醫療期為3個月;以後工作每滿1年,醫療期增加1個月,最高不超過24個月。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同時又不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 184.
    題:
    台商如何依法設立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2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6/12/15
    資料來源:
    容:
    企業可以辭退,但是應當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依據中國大陸《勞動法》第25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
  • 185.
    題:
    如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12/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企業與勞動者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6條的規定,以及《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制訂,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制訂,當然也可以參考上海市勞動保障局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不論採用何種勞動合同文本,都必須符合公平原則,且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內約定服務期限,簽訂培訓協議、約定保密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定、
  • 186.
    題:
    大陸個人所稅新政策 台商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8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6/08/15
    資料來源:
    容:
    依勞動部門強調,最低工資標準是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務,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而不包括加點、加班工資,高溫等各種特殊工作津貼和食宿費等福利待遇。
  • 187.
    題:
    員工未依公司規定行事或因個人行為造成公司損失如何施處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08/15
    資料來源:
    容:
    答:可以扣其薪水,但各地規定略有出入,例如依《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收入的 20% ,且扣除後的剩餘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 188.
    題:
    員工違紀的勞資爭議問題如何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07/15
    資料來源:
    容:
    企業宜對員工發生過失對企業造成的損失給予記過的行政處分和負賠償企業經濟損失的經濟處罰,經濟處罰時可依據2005年5月1日起執行的《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因勞動者過錯造成用人單位直接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的;用人單位可以從其工資中扣除賠償費,但應當提前書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數額;未書面告知的不得扣除。
  • 189.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7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6/07/15
    資料來源:
    容:
    其施工經營活動並沒有完全脫離原告的監管,參照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對企業在租賃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如何劃分事故單位的復函》的精神,從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出發,應認定原告為事故單位。
  • 190.
    題:
    因員工個人因素造成工傷事故,資方是否應承擔責任?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06/15
    資料來源:
    容:
    有關經濟處罰可依據2005年5月1日起執行的《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因勞動者過錯造成用人單位直接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的;用人單位可以從其工資中扣除賠償費,但應當提前書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數額;未書面告知的不得扣除。
  • 191.
    題:
    事實勞動關係的認定標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05/15
    資料來源:
    容:
    立法的宗旨在第一條開宗明義已經指出在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勞動者雖未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勞動者已經提供了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用人單位也予以受領,在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原則下,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 17 條將上述未簽訂書面的勞動關係訂為 " 事實勞動關係 " ,據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一條也規定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係後發生的糾紛,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
  • 192.
    題:
    台商可否對員工進行工作職務調整並降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04/15
    資料來源:
    容:
    【案情解析】 本案爭議的主要問題是企業是否可以根據企業自身的經營情況和勞動者的能力等情況,調整工作職務和薪資水準?
  • 193.
    題:
    給員工伙食補助,是否可計入最低薪資內?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3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6/03/15
    資料來源:
    容:
    最低工資規定》,其中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 所謂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亦稱加班加點費);(二)中班、
  • 194.
    題:
    2006年台商人力資源整合與發展趨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3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6/03/15
    資料來源:
    容:
    對婦女與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禁用童工的規定、工會組織等方面的規定,充分表現出大陸法律對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勞動關係所秉持的原則與精神,其執行方式應當與人力資源管理整合。 大陸即將在 2006 年內出台《勞動合同法》,針對當前勞動者面臨的短期合同、不簽訂書面合同、試用期過長、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裁員等現實問題,做一個更嚴格的法律規範,可以說未來的勞資管理必定會牽動人力資源策略方向。
  • 195.
    題:
    天津市出台嚴格的「就業補助金」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03/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可以從其規定。號第 4 條卻出台了如下規定: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向勞動者支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 1 年,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相當於 1 個月工資的就業補助金,最高不超過 6 個月。
  • 196.
    題:
    台商如何建立完善有效的員工手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2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5/12/15
    資料來源:
    容: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法律規定的工資加班費率: (1)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 150% 的工資報酬; (2)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 200% 的工資報酬; (3)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 300% 的工資報酬。
  • 197.
    題: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12/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法》第 26 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實務上有的大陸企業作法是用人單位以 1 個月的通知金,通知勞動者馬上解除勞動合同,這是管理上的權宜之計。
  • 198.
    題:
    有關員工年休假的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11/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者連續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 199.
    題:
    台商如何因應大陸就業新規定的衝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0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5/10/15
    資料來源:
    容:
    依照大陸《勞動法》第 70 條規定,國家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與補償;同法第 72 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保險費。
  • 200.
    題:
    大陸台商如何依法做好加班加點管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9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5/09/15
    資料來源:
    容: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 1 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 3 小時, 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 3. 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 4. 時間限制。 另外,懷孕 7 個月以上和哺乳期內的女職工以及未成年工都不適合加班加點;再者,上述的 36 小時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點與休息日、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
  • 201.
    題:
    大陸職工的公定休假與請假面面觀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8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5/08/15
    資料來源:
    容:
    月 18 日國務院修訂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元旦(新年, 1 月 1 日); 春節(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 二 ) 年休假:勞動者連續工作滿 1 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勞動法第 45 條)。
  • 202.
    題:
    台商請小心《勞動法》的虎頭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4/11/15
    資料來源:
    容:
    諸如第23條規定了違反保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按勞動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 24 條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條對違反延長加班時間的除給予警告外,亦可按受侵害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 26 條對於拖欠工資或支付的工資低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加倍賠償金(此條為本諮詢的法令規定); 第27條規定了應向社會保第30條是對企業違反《工會法》阻撓員工參加或組織工會或勞動者參加工會被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則依第30條第(
  • 203.
    題:
    談台商在上海地區的勞資糾紛及解決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8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4/10/15
    資料來源:
    容:
    醫療期按勞動者在本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設置。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第1年,醫療期為3個月;以後工作每滿1年,醫療期增加1個月,但不超過24個月。勞動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應當延長醫療期。延長的醫療期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具體約定,但約定延長的醫療期與前條規定的醫療期合計不得低於24個月。對醫療期的認定,要依「勞動者在本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設置」,醫療期在勞動法相關解釋上是指「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
  • 204.
    題:
    社會責任體系與大陸勞動法令的比較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7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9/15
    資料來源:
    容:
    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憲法第 35 條) 勞動者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工會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 205.
    題:
    防範大陸幹部跳槽因應之道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6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8/15
    資料來源:
    容:
    其內容包括範圍如下: (一) 勞動者不得任意跳槽。原來的勞動法中規定,勞動者在跳槽前30天必須告知企業,但普遍存著想走就走的現象,帶給企業很大的困擾。新的勞動合同中有規定,勞動者違反提前30日或者約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換言之,用人單位可以不給違反規定的勞動者轉資料檔案、轉走保險關係、出具在職證明等,以進行有效的約束。協商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在此期間,勞動者有不得任意脫離現職及洩密的約束。
  • 206.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6/15
    資料來源:
    容:
    ● 單位雖依照當地政府文件扣發勞動者的退休金,但是當地政府文件與法律法規牴觸,單位仍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湖南省嘉禾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 因勞動工資報酬的支付發生的爭議,
  • 207.
    題: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4/05/15
    資料來源:
    容: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即(一)延長工作時間按15092日工資=勞動者的日工資。 工資基數÷167.4小時工資=勞動者的小時工資。 此處的工資基數應以何者為準?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第13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即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200%、
  • 208.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5/15
    資料來源:
    容:
    該約定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違反了憲法和勞動法的規定,是無效約定,不受法律保護。 ● 勞動者因自己的違法行為死亡的,不能按非因工死亡給付其直系親屬救濟費: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997年12月17日民事判決 原告殷成述、 ● 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工傷概不負責」的說明,事後發生工傷事故,仍可要求賠償:天津市溏沽區人民法院1998年12月10日調解書  ● 勞動者退休後犯罪,原任職單位不能將其除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998年3月23日民事判決 《
  • 209.
    題:
    簡介大陸新型式的勞務派遣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9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1/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務派遣制度的運作方式是勞動者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派遣公司根據用人企業需求,先針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各企業的條件,有計畫地將員工派遣到用人企業,並與用人企業簽訂「 派遣公司的任務 勞動者是派遣公司的員工,被派遣到各用人單位工作,其所有勞動權益保障由派遣公司負責與用人單位洽談。加強與勞動者所在地政府部門及勞動者家庭加強聯繫,及時2r員工提供計畫生育及其他特殊應急問題,幫助服務,消除勞動者的後顧之憂。
  • 210.
    題:
    病假期間工資支付可以低於最低工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4/01/15
    資料來源:
    容: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稱意見)(1995年8月11日)第54條:勞動法第48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第7頁,共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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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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