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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從設立到退出—臺商須知的中國大陸《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新制重點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8期/焦點主題一
    刊登日期:
    2025/04/15
    資料來源:
    容:
    註銷障礙排除條款:如公司股東死亡、註銷或被撤銷,無法完成註銷手續者,可由合法繼承人或全體投資人代為處理。
  • 2.
    題:
    被繼承人在兩岸都有遺產,且其繼承人有臺灣及大陸人民,兩岸繼承人如何辦理遺產繼承事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5/02/18
    資料來源:
    容:
    而由兄弟姐妹繼承陳甲於臺灣及大陸地區的遺產,繼承人在辦理遺產繼承事宜時,應注意哪些法律問題?■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一、須注意大陸地區繼承人繼承在臺灣地區的遺產時,會受到的法令限制(一)按「I、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臺灣地區無同為繼承之人者,歸屬臺灣地區後順序之繼承人;臺灣地區無繼承人者,歸屬國庫。……IV、第一項遺產中,有以不動產為標的者,應將大陸地區繼承人之繼承權利折算為價額。
  • 3.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5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5/01/17
    資料來源:
    容:
    申請主體: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當事人以及當事人的繼承人、權利承受人可以根據本規定,作為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該判決,應當提交註冊登記證書的影本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影本;申請人為當事人的繼承人、權利承受人的,應當提交證明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身份的證明材料。三、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受理認可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申請之前或者之後,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
  • 4.
    題:
    繼承人繼承在中國大陸銀行存款及其他相關的幾個繼承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5/01/17
    資料來源:
    容:
    遺囑」,王姓臺商過世後,其繼承人之一即配偶蔣女士知悉其先生好像在中國大陸「銀行」內留有存款,但蔣女士只知道「銀行卡號」;請問繼承人蔣女士要如何知道被繼承人在銀行的存款餘額?又蔣女士辦理繼承究竟會有哪些流程?王姓臺商及蔣女士共同所生的未成年子女A也是「法定繼承人」,可以「拋棄繼承」嗎?大陸地區」與「臺灣地區」不同,在中國大陸地區目前尚無以「單一窗口」查詢被繼承人全部財產的服務,所以在臺灣的繼承人蔣女士只能按照被繼承人所留下來的相關資料(如存摺、銀行卡卡號、
  • 5.
    題:
    臺商對中國大陸夫妻財產制的應有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5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25/01/17
    資料來源:
    容:
    第1153條規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 6.
    題:
    中國大陸臺商可以用遺囑設立「居住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12/16
    資料來源:
    容:
    臺商毛剛在訂立遺囑時,原想到對於法定繼承人的份額進行調整分配,也同時運用「遺贈」容許「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被繼承人於生前可以依《民法典》的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遺產(被繼承人立遺囑時,可以將遺產中的房子給予A,另於遺囑中保障B能在該房子中繼續居住使用,此時就可以用「上述房子雖由毛甲、毛乙二人繼承,但保留被繼承人之生存配偶蔣女在該房產中享有「單獨居住權」,在未經蔣女同意,的最大區別在於遺贈中,受遺贈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團體或集體;至於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
  • 7.
    題:
    臺商如何在中國大陸訂立遺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10/17
    資料來源:
    容:
    立遺囑人可以於遺囑將財產分配給「法定繼承人(註3)」,中國大陸無我國《民法》中「但有規定「必留份」(註4);又對於「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第三人,可以「遺贈」。規定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註5);而且繼承開始後,遺囑執行人即為「遺產管理人」(中國大陸《民法典》第1141條規定:遺囑應當為缺失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囑份額。
  • 8.
    題:
    如何辦理繼承中國大陸地區房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08/15
    資料來源:
    容: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繼承遺產涉及到繼承人的資格、遺產分配比例、遺囑的撰寫等,而中國大陸當地的法律,繼承篇第1127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繼承順序人為: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二、關於臺灣公民繼承在中國大陸房產相關手續:1.
  • 9.
    題:
    在中國大陸可以用錄音錄影的方式訂立遺囑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07/17
    資料來源:
    容:
    請問王丁可以用該被繼承人王董生前「錄影」,主張單獨繼承在上海的兩間房子?中國大陸《民法典》第1133條第1款);被繼承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中國大陸《民法典》第1133條第2款)。在問題中王董死亡後,即成為王甲、王乙、王丙、王丁四人(註1)的「被繼承人」,王董死亡後在臺灣及中國大陸所遺產即由其繼承人繼承。 在題示被繼承人王董在臺灣的遺產由四人平均繼承,法定繼承人王甲、王乙、王丙、王丁並無爭議;
  • 10.
    題:
    中國大陸臺商死亡,其繼承人對於所繼承的遺產如何分割?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05/15
    資料來源:
    容:
    突然因心肌梗塞而往生,則其繼承人配偶A及子女、甲、乙、丙共四人應如何就繼承之遺產進行分割?應當先將共同所有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與「其他共有財產」的區分開;例如:如被繼承人與他人合夥,合夥經營所累積的財產,歸屬「合夥人」共有;被繼承人為合夥人之一,則應當在「合夥財產」中的份額分出,歸入被繼承人的「遺產」範圍。
  • 11.
    題:
    臺灣居民法定繼承中國大陸不動產簡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7期/經營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24/05/15
    資料來源:
    容:
    第1127條規定,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對於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繼承人協商同意者外,一般應為均等[10]。的規定,但《民法典》第1130條規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類似法定特留分的概念。
  • 12.
    題:
    臺商的中國大陸籍配偶與婚生子女的遺產繼承權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04/15
    資料來源:
    容: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0條所規範,被繼承人為中國大陸地區人民者,關於繼承,依該地區之規定。依據臺灣《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依照中國大陸地區的法律規定,應列明第一順位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等情況。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證明繼承關係的相關文件,例如戶籍謄本;如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需提供婚姻登記的證明文件。
  • 13.
    題:
    辦理繼承中國大陸房產相關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03/15
    資料來源:
    容:
    被繼承人之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 2.被繼承人除戶證明; 3.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親屬關係證明(如戶籍謄本、結婚證明、出生證明等); 4.繼承人之身分證件(如護照、臺胞證)。 上述文件除護照與臺胞證外,皆需經臺灣民間或法院公證人認證後,轉送海基會與「各省市自治區公證協會」
  • 14.
    題:
    臺商法人負責人死亡應如何辦理繼承登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3/12/20
    資料來源:
    容:
    公司法人商業上之繼承登記,應於繼承開始後六個月內,由全體合法繼承人檢具下列文件申請: 1.被繼承人全戶之戶籍謄本。 3.繼承系統表。 4.繼承協議書。 5.需檢附申請書、繼承系統表或遺產稅完稅證明、繼承協議書、股東同意書 (辦理繼承變更者免附)、公司章程、變更登記表、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死亡證明文件及繳納規費新台幣1,000元,以上說明亦適用一般公司法人之商業繼承登記應注意事項。
  • 15.
    題:
    省時省力「金融遺產服務一站式」之運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3/11/16
    資料來源:
    容: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文件(例如除戶之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法院宣告死亡之判決)可確認為全體合法繼承人之全戶戶籍謄本及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5.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繼承存款新臺幣20萬元以下者免附)。全體繼承人身分證件及印章,若繼承人親自辦理,由其親簽亦可。 二、中國大陸地區人民繼承遺產之限制: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6條》規定,中國大陸地區繼承人於繼承開始起(
  • 16.
    題:
    臺商在中國大陸繼承,須先確定遺產及遺產範圍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1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3/11/16
    資料來源:
    容:
    因而繼承人面對繼承時,需先對於何謂「遺產」有所認識;除此之外,還需對於「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需瞭解遺產及確定遺產範圍,又確定遺產範圍時,須先就被繼承人的「夫妻財產」及是否有「家庭共有財產」先予以確認。只要是自然人死亡時所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該財產又非屬不得繼承的遺產,即是做為繼承人繼承的對象。因而「遺產」須符以下三要件: 1、被繼承人於生前所獲取的財產; 2、必須為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 3、被繼承人擁有財產的合法所有權(
  • 17.
    題:
    臺灣的繼承人要如何在中國大陸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3/09/18
    資料來源:
    容:
    但甲在此時竟意外過世,甲的唯一繼承人即甲的母親丙,請問臺灣人丙應如何處理?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首先繼承人丙在臺灣需要準備「繼承系統表」、被繼承人甲的除戶戶籍謄本及丙的戶籍謄本等相關文件,備妥後帶這些資料去公證,由海基會將繼承人丙辦理公證的相關文書寄送到上海市公證員協會,繼承人丙(或代辦人員)再持繼承文件向上海市公證員協會申請驗證,通過驗證後,就可以拿這些「經過上海市公證員協會驗證的文書」到中國大陸上海市的公證處做一個「
  • 18.
    題:
    臺籍個人直接持有中國大陸公司於股權傳承時應關注的稅務議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6期/財稅會審實務
    刊登日期:
    2023/06/20
    資料來源:
    容:
    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文第13條股權轉讓轉讓給繼承人或能提供具體具有法律效力身分關係證明之人,即使收入明顯偏低時若能證明股權系其視為有正常理由,不予以課稅。因為臺籍個人直接持有中國大陸公司股權是屬於擁有中國大陸資產,一旦持有人有贈與的需求或過世時有繼承的問題,贈與人或繼承人要面對兩件事情,首先是申報臺灣遺贈稅的考量,再來是如何到中國大陸辦理贈與或遺產過戶,尤其是要繼承中國大陸的遺產需要在兩岸做許多文書公證認證手續,
  • 19.
    題:
    臺商在中國大陸訂立遺囑有何限制?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3/03/16
    資料來源:
    容:
    一、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註2)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中國大陸《民法典》對於法定繼承人沒有類似「特留分」的規定,但對於法定繼承人中如有生活上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者,則應當予以照顧(中國大陸《民法典》第1130條第2款)。即透過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包括法人、非法人組織)、「個人」。 日後臺商的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欲執行遺囑信託時,應一併注意中國大陸《信託法》中的相關規定。
  • 20.
    題:
    因繼承在中國大陸的不動產時,務必辦妥「登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2/12/22
    資料來源:
    容:
    第1121條第1款規定:「繼承人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繼承人從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的「財產」,這財產又稱「遺產」(中國大陸《民法典》第1122條第1款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二、被繼承人所死亡後所遺留的「遺產」,如果有「不動產」時,依中國大陸《民法典》第230條規定:因「
  • 21.
    題:
    如何辦理中國大陸房產繼承相關程序?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2/11/24
    資料來源:
    容:
    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遺產順序繼承人,其中第一順序繼承人除配偶與子女外,還包括父母,為與臺灣地區民法不同者。民法典》1133條第2款: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其財產指定法定繼承人中一人或數人繼承;而同法1134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自可發生遺囑繼承之法律效果;此時就不依《民法典》繼承人順序繼承。 二、辦理中國大陸地區房地產繼承產權過戶手續: 繼承公證:級地籍市公證處公證員書寫公證書(如本例即為蘇州市),才能讓遺囑繼承人領取繼承公證書。
  • 22.
    題:
    外祖父母與祖父母均為同一順位繼承人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2/08/30
    資料來源:
    容:
    問題解析 本件爭執,涉及被繼承人同時死亡時,被繼承人之間有無繼承權?同時涉及兩岸繼承人之順序,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被繼承人同時死亡時,被繼承人之間有無繼承權? 1.按我國《民法》第1147條規定:「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 23.
    題:
    臺商個人涉及之遺產稅問題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2/08/30
    資料來源:
    容:
    應依同法第 10 條規定,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時價為準;所稱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1] •申請資格:繼承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 •申請地點: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或6都地方稅稽徵機關所屬分局,不限被繼承人戶籍地的國稅局。 •所需文件:申請人身分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資料、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若是委託他人申請,另檢附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及委託書。
  • 24.
    題:
    兩岸繼承法制比較─以臺商家屬繼承臺商中國大陸遺產為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2/08/30
    資料來源:
    容:
    第1138條至第1225條,分為「遺產繼承人」、「遺產之繼承」、「遺囑」等三章;關於中國大陸人民繼承臺兩岸繼承法主要差異 (一)繼承人順位 1.臺灣《民法》將法定繼承人分成四個順位,並將配偶獨立於四個順位之外,依序為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為繼承人,一個繼承案件可同時由配偶繼承人以及血親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
  • 25.
    題:
    臺商繼承人如何持遺囑繼承中國大陸遺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2/08/30
    資料來源:
    容:
    一、臺商繼承人如何繼承在中國大陸的遺產? 臺商有些在中國大陸購買土地、繼承人究竟要如何繼承這些遺產? 實務上即有一案例,有位臺商甲小姐因染「新冠病毒」被繼承人甲小姐的繼承人要如何辦理繼承被繼承人甲小姐在中國大陸的遺產? 二、中國大陸《民法典》對遺囑繼承的規定 中國大陸《民法典》規定的繼承方式有「遺囑繼承」及「
  • 26.
    題:
    兩岸婚姻與繼承法律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4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2/06/21
    資料來源:
    容:
    查證之後,被繼承財產相對明確,各繼承人經討價、還價及律師建議後,簽成了「分配協議」,再經上述程序公證(如不能協議,須經訴訟比較麻煩)。隔了二年,A君於82歲多過世,B女、C女成為A君之繼承人,且B女成為C女的「監護人」,產生「道德危險」的疑慮,又過了約1年的「監護移轉病院」,
  • 27.
    題:
    兩岸繼承制度在法制上的差異-中國大陸姻親盡主要贍養義務仍得享有繼承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3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22/05/26
    資料來源:
    容:
    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另同法第1127條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分別為:「配偶、子女、父母」。而反觀我國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而配偶為當然繼承人,與各順序繼承分別發生不同應繼分,而如與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則為平均分配。
  • 28.
    題:
    臺灣居民於《民法典》施行前繼承中國大陸遺產之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2/04/22
    資料來源:
    容:
    喪葬費用15萬元可從遺產中扣除等問題,無繼承人放棄繼承。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統一《民法典》,因遺產繼承是以被繼承人死亡開始發生效力,依中國大陸地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法典效配偶、子女、父母,因本事件被繼承人之子女、妻子,與被繼承人之父母,恰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二、被繼承人甲與中國大陸居民丁結婚後,若無證據證明甲與丁有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財產歸各自所有,則被繼承人甲於去世時,
  • 29.
    題:
    繼承人能夠依據被繼承人以電腦打字訂立的遺囑在中國大陸及臺灣分配遺產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2/03/24
    資料來源:
    容:
    承人能夠依據被繼承人以電腦打字訂立的遺囑在中國大陸及臺灣分配遺產嗎?
  • 30.
    題:
    中國大陸《契稅法》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8期/財稅會審實務
    刊登日期:
    2021/12/22
    資料來源:
    容:
    增加免徵契稅項目 在原有優惠基礎上,契稅法第六條增加了對部分非營利機構免徵契稅的規定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可以享受免繳契稅優惠。
第1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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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可檢索的 ASCII 符號計有共 16 個。
  2. 查詢詞或欄位內容,若含有可能導致查詢語句運算式混淆的字,例如空白字元或運算元的字串(如 and 等),必須用單引號括起來。若內容含有單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單引號來表示。
  3. 查詢詞若用雙引號括起來者,視為原形字查詢。原形字查詢時,中文字區分繁簡字,英文字區分大小寫,且不做字根處理。例如 SHE、She、she 視為三個不同的字;go、goes、going 亦視為不同的字;門、门均視為不同的字。原形字查詢的字串裡若含有雙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雙引號來表示。非精確查詢,或有容錯查詢、同義查詢時無效,視同一般查詢。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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