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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
    題:
    從爭議案例看台籍人員在大陸就業保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4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3/12/03
    資料來源:
    容:
    西曆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同一用人單位累計工作三個月以上的人員」只要辦理就業證手續即可(無國籍人未依法取得就業證件即與中國境內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居民未依法取得就業證件即與內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當事人請求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仲裁委員會:根據「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的規定,用人單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員,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 122.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錄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3/12/03
    資料來源:
    容:
    本規定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申報: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職工繳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四、企業未按時足額繳納的處理: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
  • 123.
    題:
    瀋陽:用人單位未告知職業病危害 最高罰款10萬
    類:
    新聞/影音專區/東北省份發展
    刊登日期:
    2013/11/28
    資料來源:
    中國網絡電視台
    容:
    瀋陽:用人單位未告知職業病危害 最高罰款10萬
  • 124.
    題:
    籌備期間的公司如何雇用大陸員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3/09/03
    資料來源:
    容:
    且因為並未取得營業執照,不是正式合法設立企業,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二條所說的「企業(用人單位)」,故不適用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 125.
    題:
    企業如何正確執行解除經濟補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3/09/03
    資料來源:
    容:
    的員工,必須提供2N(年資)+1的經濟補償,說法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依照第47條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進行裁減,請仔細查看第41條規定:「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 126.
    題:
    如何支付員工的病假工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3/06/06
    資料來源:
    容:
    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定;(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 127.
    題:
    官俊博帶領台商創造青島傳奇
    類:
    企業故事館/金屬機械業/車輛
    刊登日期:
    2013/03/20
    資料來源:
    台灣經貿網
    容:
    從一個人單打獨鬥,到帶領一批批台商在青島投資興業共同發展,創造收穫蒸蒸日上的事業圖景。
  • 128.
    題:
    企業能否任意扣減員工工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3/03/12
    資料來源:
    容:
    但其中第51條 明確禁止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罰款及其他任意扣減工資行為。條例第51條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了罰款內容,或者其扣減工資的規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實施罰款或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扣減勞動者工資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罰款或者扣減工資的人數每人2,
  • 129.
    題:
    在昆山投資應注意的工資、工時設計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3/03/12
    資料來源:
    容:
    人單位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輪調等適當方式,使企業既能保障員工的休息權,又能保質保量地完成生產任務。實施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受「勞動法」關於延長工作時間限制,亦即無加班加點的考慮,然而用人單位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輪調、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從而完成工作任務。勞動者所得月工資在剔除上述項目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後,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月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 130.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102年2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1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3/03/12
    資料來源:
    容:
    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新舊工作單位工作年限的合併計算、競業限制與經濟補償、口頭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經營的經濟補償、境外人士(包括外國人、無國籍人及港、澳、台人士)未取得就業證件的勞動關係確認等方面,
  • 131.
    題:
    台商勞動人事危機處理案例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8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2/10/17
    資料來源:
    容:
    『高增長』與『高敗訴』背後凸現的一個重要的問題:用人單位忽視勞動爭議案件,缺乏對勞動爭議案件的應對技巧。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就應注意保存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工資條、出入證、門卡等可以證明與該員工有關係的資料。
  • 132.
    題:
    大陸社保新制對台商的衝擊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7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2/09/15
    資料來源:
    容:
    港澳台人員不在前開辦法納保範圍內(前開辦法僅針對外國人),然依2005年10月 公告生效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聘雇的台、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 133.
    題:
    大陸員工之紅白帖及簽約管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09/15
    資料來源:
    容:
    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2)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3)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4)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6)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 134.
    題:
    大陸職工帶薪年休假是否包含未入廠前其他公司的年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09/15
    資料來源:
    容:
    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所謂累計工作時間是指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合計計算的,貴公司可在年休假辦法中嚴格規定計算累計工作時間,享受帶薪年休假』,到底是指在現用人單位要幹滿1年才能休,還是可與原單位連續工作時間合併計算?第五條的規定來看,筆者比較認同為應當是指在現用人單位要幹滿1年才有資格休年休假, 亦即跳槽到新單位的勞動者,根據大陸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例」規定,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
  • 135.
    題:
    台籍人員參加大陸社會保險實務-以南京為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6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2/08/15
    資料來源:
    容:
    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第十一條內容:「用人單位與聘雇的台、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在我市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指南」中『七、在我市用人單位就業的,且符合參保條件的台港澳人員應參照上述規定依法辦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與聘雇的台、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24號)等規定,外國人、港澳台人員在用人單位從業的,應當依法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二、用人單位為外國人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時,應攜帶「外國人就業證」、「外國專家證」、「
  • 136.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101年6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4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2/06/20
    資料來源:
    容:
    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禁止歧視: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三、特別設施: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四、禁性騷擾: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部門規章】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式規定 大陸司法部於2012年4月9日發布,共五章39條,
  • 137.
    題:
    大陸對企業員工入職或在職體檢的相關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04/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法對未成年工人(16-18歲)有規定,用人單位招用未成年工人,在入職時必須進行身體檢查,而且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之後每年一次,直至滿18周歲,滿18周後,距上一次體檢超過半年的,第六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原文:第三十六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 138.
    題:
    大陸工時制度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0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2/02/15
    資料來源:
    容:
    人單位每週應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輪調等適當方式,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用人單位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參照標準工時制核定工作量並採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
  • 139.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101年1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9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2/01/31
    資料來源:
    容:
    二、合理工時:用人單位在下列高溫天氣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所需費用在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飲料提供: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
  • 140.
    題:
    職工到底有休哪些假的權利?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5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9/15
    資料來源:
    容:
    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換言之,需要累加職工在其他單位的年資來計算休假天數。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10條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因此放棄年休假可理解為:必須書面且積極提出,並非可解釋未提出休假就視為消極的放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且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第51條第三款規定:…
  • 141.
    題:
    台商如何理解大陸新的社會保險政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08/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本公司為上海台商,2011年7月以後,上海市有新的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對於用人單位外來 從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有關事宜」,以下事項請協助幫忙: 一、如何判斷城鎮戶和農村戶口?
  • 142.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100年8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4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1/08/15
    資料來源:
    容:
    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 銷登記、備案的;(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 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三)依法經仲裁、 訴訟後仍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出具 中止執行文書的;(四)職工認為用人單位 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三、先行支付退還:個人已經從第三人或者用人 單位處獲得醫療費用、工傷醫療費用或者工 傷保險待遇的,應當主動將先行支付金額中 應當由第三人承擔的部分或者工傷保險基社會保險經辦機 構不再向第三人或者用人單位追償。 (本文 作者姜志俊現為翰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143.
    題:
    台商用工常見的社保問題及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1/06/15
    資料來源:
    容:
    要社會保險規定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帳戶;用人單位帳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 144.
    題:
    員工曠職離職如何避免支付經濟補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06/15
    資料來源:
    容: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其中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 145.
    題:
    勞務派遣中各方責任承擔及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0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4/15
    資料來源:
    容:
    可以要求M派遣公司定期向A公司通告員工工資的發放情況、派遣員工社會保險(四險一金)的繳納情況等,A公司可以將工資情況進行存檔備案,便於作為實際用人單位的A公司瞭解派遣員工的整體情況。
  • 146.
    題:
    返聘人員發生的工傷如何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04/15
    資料來源:
    容:
    可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不應通過工傷認定途徑解決,頂多用人單位可按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給予她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參見《和民事法律調整的民事勞務關係以外的一種用工關係,其勞動者一方在用人單位從事有償勞動、接受管理,但與另一用人單位存有勞動合同關係或不符合勞動法律規定的主體條件。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特殊勞動關係有關問題的通知》第3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形成特殊勞動關係,應當參照執行以下勞動標準:1.
  • 147.
    題:
    有關大陸勞動合同續期 不可掉以輕心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9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3/15
    資料來源:
    容: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具體規定: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148.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8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1/02/15
    資料來源:
    容:
    職工申請期限: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工傷舉證責任: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 149.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100年1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7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1/01/15
    資料來源:
    容:
    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2)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3)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4)簽訂服務協定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 150.
    題:
    仲裁協議約定“或裁或審” 是無效條款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6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0/12/15
    資料來源:
    容:
    仲裁不解決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以及法律規定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也不解決有關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關於勞動合同、工資、報酬、福利等方面的勞動糾紛。
第5頁,共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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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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