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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企業解除與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法律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4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4/12/16
    資料來源:
    容:
    八、勞動合同終止本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同法第45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42條(如上述)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 2.
    題:
    「三孩政策」下臺商招聘與任用女職工應注意的法律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1/11/18
    資料來源:
    容:
    另外,《勞動合同法》第45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在三期之內的女職工,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哺乳期結束)。
  • 3.
    題:
    中國大陸企業解除與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2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18/04/12
    資料來源:
    容:
    陸、終止勞動合同本法第 44 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 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 者宣告失蹤的; (四)
  • 4.
    題:
    簽訂幾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要簽無固定期限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5/04/14
    資料來源:
    容:
    但讀者請注意,適用此情形必須在勞動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不續訂並留下證據,勞動合同到期後就不能讓員工再上班,避免造成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後,雙方成立事實勞動關係,否則就是上海高院解釋的第4條第1項的情況。
  • 5.
    題:
    有關大陸勞動合同續期 不可掉以輕心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9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3/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合同期滿後 要及時續訂或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 簽二個月之勞動合同   依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期滿終止時用人單位的通知義務,台商與大陸員工所簽勞動合同期滿,若投資地無特別法規要求要提前告知員工是否續約或終止,仍建議採用絕大多數正規公司的作法,
  • 6.
    題:
    大陸勞動政策對台商人資管理操作的影響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0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6/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合同期限的續延只是為了照顧勞動者的特殊情況,對合同終止時間進行了相應的延長,而非不得終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也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42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 7.
    題:
    大陸各地工傷職工離職補償金的差異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9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5/15
    資料來源:
    容:
    由企業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及 同法第 35 條規定, 員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 7 至 10 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員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 8.
    題:
    最新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精解與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0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10/15
    資料來源:
    容:
    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能否終止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的條件中連續工作滿 10 年的計算方法?全國人大常委在關於勞動合同法新聞發布會上對本條款的說明,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後以及沒有患病、負傷、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新法第40 條),員工提出要續訂勞動合同時,實施條例第17 條對此情形做出了規定:「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22 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
  • 9.
    題:
    台商執行新勞動合同,勞資爭議實務及運作策略剖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2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2/15
    資料來源:
    容: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企業向員工提出續簽時,其約定條件已符合法律之規定,用人單位經考核該員工係不適任者,而欲值此之際執行勞動合同之終止,應在勞動合同期滿當日 24 小時內做出終止決定,若超過期限未做出決定,的不同意而未繼續簽訂勞動合同,迫使勞動關係到期終止的;勞動者不能以勞動合同期滿為由,要求用人單位予以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 維持或提高 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仍不同意續訂時,用人單位毋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 10.
    題:
    台商如何因應2008年新『勞動合同法』及新『企所稅法』的實施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1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1/15
    資料來源:
    容: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勞動合同期滿的(七)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 11.
    題:
    勞動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應否支付經濟補償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11/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本人在大陸東莞開設工廠生產衛浴設備,最近部分勞工因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訂,而要求本廠按其工作年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此種要求是否合法?至於《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的情形,並不在適用之列,因此,本題所示情形,根據《勞動法》的上述規定,勞動合同因期滿而終止的,新法規定用人單位在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有下列幾種: ( 一 ) 因勞動合同期滿而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
  • 12.
    題:
    大陸台商在法律和管理上如何因應新《勞動合同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6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7/08/15
    資料來源:
    容:
    與新法比較其中的差異性,如果以條款數來講,《勞動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之條款只有三個條款,新法卻列有五條,新增的條款包含「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與「員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時,企業要支付經濟補償的新規定,增大企業用工成本。
  • 13.
    題:
    在上海廠如何處理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的工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05/15
    資料來源:
    容:
    因此,員工在醫療期內,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同時又不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 14.
    題:
    天津市出台嚴格的「就業補助金」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03/15
    資料來源:
    容:
    如 1995 年 8 月 4 日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 38 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 15.
    題:
    商業秘密所引發之勞動爭議特點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9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3/15
    資料來源:
    容:
    若該技術人員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後離開公司到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工作,該職工在新的單位擔任技術開發部部長,他領導新公司的技術人員在該職工在原公司工作期間掌握的技術的基礎上,設定嚴格的保密義務規定技術人員勞動合同期滿後不得在其他單位使用其掌握的技術時,也應給與一定的補償,否則其效力和合理性將受到質疑。
  • 16.
    題:
    大陸台商投資企業的雇工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11/15
    資料來源:
    容:
    被招聘人員如係初次就業或轉換工作單位者,或因勞動合同期滿、企業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但工作任務發生變化、調換工種或安排其他工作者,因雙方互不了解,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滿或當事人約定合同終止的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企業對職工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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