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除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每筆頁數:
時間查詢:
~
:::
共有31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497
  • 1.
    題:
    有關兩岸間人事勞動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5/04/15
    資料來源:
    容:
    中國大陸地區勞動法令規定需在用工之日起算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且若未簽訂,還需承擔相應後果,需要支付兩倍工資,若持續未簽訂滿一年的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雙倍工資最多需要支付11個月。
  • 2.
    題:
    探討臺幹的勞動合同與社保問題及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6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5/02/18
    資料來源:
    容:
    另外企業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員工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2倍工資,實際是再支付2倍工資差額,即多給1個月工資的意思。
  • 3.
    題:
    中國大陸企業解除與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法律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4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4/12/16
    資料來源:
    容:
    除企業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員工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6.
  • 4.
    題:
    中國大陸企業涉及勞動成本的員工權益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2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4/10/17
    資料來源:
    容:
    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企業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算式如下:(一)未滿1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除2倍工資(最多11個月)外,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但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
  • 5.
    題:
    臺商是否應與勞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0/10/29
    資料來源:
    容:
    若公司真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是否就在公司內直至退休呢?又該員工在公司才工作5年,其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有理由? 一、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參見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第12條及第13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參見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第12條及第14條)■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在法律上有的保障是依照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第41條:企業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
  • 6.
    題:
    在中國大陸結束公司應如何資遣員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0/10/29
    資料來源:
    容: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7.
    題:
    兩岸企業勞動契約的差異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5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18/06/05
    資料來源:
    容:
    中國大陸把勞動合同分為三種,一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二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但有明確的開始期限。
  • 8.
    題:
    勞動合同法與勞動基準法有何差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10/20
    資料來源:
    容:
    ● 有期限的分類: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確切終止時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確切 終止時間),和以完成某工作任務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工在企業內連續工作滿 10 年,應 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第三次的勞動合同就必須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具有強制性: 企業與勞工建立勞動關係起一個月內,應該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 與勞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9.
    題:
    運用實習學生應注意的法律風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6/01/19
    資料來源:
    容:
    否則,就有可能面臨雙倍工資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要特別注意!(本文作者周昌湘現為睿哲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臺商張老師)
  • 10.
    題:
    簽訂幾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要簽無固定期限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5/04/14
    資料來源:
    容:
    公司是沒有疑義的,但一旦員工主張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公司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意願,第14條的條文規定來看,『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純從法條文字來看,似乎很清楚。但問題是,如果是由勞動者提出續訂勞動合同而且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是否有拒絕的權利?滬高法[2009]73號) 四、涉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幾個問題 (一)應訂未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處理 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
  • 11.
    題:
    企業如何正確執行解除經濟補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3/09/03
    資料來源:
    容:
    本司上海廠預計將遣資部份作業人力,但在核算經濟補償金時 發生了以下意見分:上海廠人資主管回饋,對於已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必須提供2N(年資)+1的經濟補償,說法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依照第47條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12.
    題:
    大陸員工之紅白帖及簽約管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09/15
    資料來源:
    容:
    條例#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2)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 13.
    題:
    有關大陸勞動合同續期 不可掉以輕心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9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3/15
    資料來源:
    容:
    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請求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的,仲裁機構或法院會予以支持。
  • 14.
    題:
    勞動合同屆滿的員工,如何續簽或轉由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01/15
    資料來源:
    容:
    因牽涉到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原因,考慮由本公司續簽?或者轉由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
  • 15.
    題:
    請問如何計算經濟補償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8/15
    資料來源:
    容:
    如果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則經濟補償只能從2008年以後算,2007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舊法,終止勞動合同是無經濟補償的。 如果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當員工屆滿退休年齡(男性60歲,女性50歲)且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就是法定的終止期限,就可轉領養老金,並無經濟補償金的問題。
  • 16.
    題:
    大陸勞動政策對台商人資管理操作的影響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0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6/15
    資料來源:
    容:
    使得勞動者在同一單位工作時間超過十年的,是否作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理由。因下列情形而續延,致使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予支持:   1.上述兩個司法解釋說明,在上海市的台商企業,如果遇到類似案例時,是可以就管理的需要主動選擇終止或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上海市以外的企業(例如在江蘇),遇到類似案例時,只能被動的與員工續簽合同了。
  • 17.
    題:
    企業負責人、 HR 及財務如何因應大陸勞動合同法的實施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2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12/15
    資料來源:
    容:
    特別是新勞動合同法中有很多規定,會使企業無法準確預估未來可能的人事成本,像『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內要辭退員工的補償問題,都無法事前明確量化,但可以根據貴公司管理制度建立的完善程度,管理幹部素質的高低程度,
  • 18.
    題:
    最新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精解與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0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10/15
    資料來源:
    容:
      何謂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謂企業要支付兩倍工資的原因在於企業未與員工簽訂勞被規定為違法行為;所謂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企業不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在成為「視為」事實以後,就要補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 7 條)   台商必須在 H R 管理上做好勞動合同管理作業, 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能否終止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的條件中連續工作滿
  • 19.
    題:
    勞動合同法相關問題釋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8/10/15
    資料來源:
    容:
    因「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皆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1項),故貴公司可依個案情形訂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者,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亦即指第三次應訂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20.
    題:
    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資管理作業的影響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9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9/15
    資料來源:
    容:
    工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一年不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企業與員工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員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新法的目的就是通過提高企業應簽未簽勞動合同的違法成本迫使企業依法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方面,增加規定:符合下述兩項情形者,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
  • 21.
    題:
    如何制訂員工、企業及政府三贏的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8期/海關運輸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8/15
    資料來源:
    容:
    針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建議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應規定,若員工選擇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若未服務期滿,企業有權與員工約定違約金,這樣可以迫使員工更慎重的選擇勞動合同期限,而且才符合權責相符的原則。對企業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才有一點保障。 5. 對加班時數的規定,勞動法規定一個月不能超過 36 小時,建議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應規定,如果是員工自願加班,
  • 22.
    題:
    續簽之經濟補償案例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3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3/15
    資料來源:
    容:
    五 )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從本條可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時候,究竟是否應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就可分成三種情況:?
  • 23.
    題:
    台商執行新勞動合同,勞資爭議實務及運作策略剖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2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2/15
    資料來源:
    容:
    企業進行經濟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老人或未成年人的。
  • 24.
    題:
    台商如何因應2008年新『勞動合同法』及新『企所稅法』的實施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1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1/15
    資料來源:
    容: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有哪些規定會影響到人事成本的提升呢?(三)活用第四十六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的運用: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
  • 25.
    題:
    勞動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應否支付經濟補償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11/15
    資料來源:
    容:
    除勞動合同解除外,新法規定用人單位在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有下列幾種: ( 一 ) 因勞動合同期滿而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 二 ) 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 26.
    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等於鐵飯碗?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10/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何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成立的情形有那些?如果不簽,有什麼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內容大體相同。不過,新法第十四條第一款就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了立法定義,即「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此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比較,其差別端在合同「終止時間」之不同,換言之,若合同終止時間固定,
  • 27.
    題:
    台商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09/15
    資料來源:
    容:
    例如,企業在 2007 年 7 月 1 日 依《勞動法》規定與員工訂立二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終止期限為 2009 年 6 月 30 日 ,因此在 2008 年 1 月 1 日 尚屬存續,則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依該勞動合同內容繼續履行,
  • 28.
    題:
    大陸台商在法律和管理上如何因應新《勞動合同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6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7/08/15
    資料來源:
    容: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新定義與影響 新法提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新定義,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即稱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在甚麼樣的情況下,當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29.
    題:
    約定試用期應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08/15
    資料來源:
    容:
    端視勞動合同期限和勞動合同種類而定,詳言之,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至於未滿三個月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則不得約定試用期。
  • 30.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5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7/07/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視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分別為一個月、二個月或六個月。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第1頁,共2頁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Gufonet智慧查詢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可檢索的 ASCII 符號計有共 16 個。
  2. 查詢詞或欄位內容,若含有可能導致查詢語句運算式混淆的字,例如空白字元或運算元的字串(如 and 等),必須用單引號括起來。若內容含有單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單引號來表示。
  3. 查詢詞若用雙引號括起來者,視為原形字查詢。原形字查詢時,中文字區分繁簡字,英文字區分大小寫,且不做字根處理。例如 SHE、She、she 視為三個不同的字;go、goes、going 亦視為不同的字;門、门均視為不同的字。原形字查詢的字串裡若含有雙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雙引號來表示。非精確查詢,或有容錯查詢、同義查詢時無效,視同一般查詢。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