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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臺商企業已具破產原因,可向法院申請和解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06/17
    資料來源:
    容:
    所以在中國大陸《企業破產法》中,除規定「破產清算程序」外,還規定「和解程序」。
  • 2.
    題:
    中國大陸房地產的雷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4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4/02/19
    資料來源:
    容:
    5兆元人民幣的負債早已資不抵債,近日已被香港法院發出「清盤令」,正式開啟資產清算程序然香港法院破產清算的裁定,無法在中國大陸同時生效,而恒大主要資產卻都在中國大陸,因此清算的內容恐怕只能涉及海外資產,恒大集團CEO也因此能公開表示將繼續蓋房子,
  • 3.
    題:
    臺商解散企業時如何處理勞動關係及支付經濟補償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4/02/19
    資料來源:
    容:
    本文僅就勞動法令對於企業在解散時,涉及員工的法定權益如何處理,才不會造成勞動爭議事件,影響後續的清算程序。」 以上就是企業決定要提前解散的法律依據,依法解散順利完成清算程序。 (二)有關企業解散時,勞雇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之法律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
  • 4.
    題:
    臺商退場主動解散清算應注意的法律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4/02/19
    資料來源:
    容:
    因此,若臺商企業股東或董事決定啟動解散清算程序,應當積極履行相應的清算義務,保管好公司的資產、帳冊及其他重要文件,避免被公司債權人以此為由要求股東、董事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 5.
    題:
    中國大陸臺商退場相關問題如何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3/02/24
    資料來源:
    容:
    如果中國大陸企業的其中一位大股東有將自身股權對外質押,於清算程序上是否如「中國大陸退場QA」所述,股權質押狀態如果未能解除,工商局方面就無法公示?
  • 6.
    題:
    如何認列中國大陸已破產清算之呆帳?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1/12/07
    資料來源:
    容:
    綜合海峽兩岸之法律法規,本件債權人臺商公司若要認列壞帳損失,可以準備由中國大陸地區法院受理破產與宣告破產裁定;與法院破產清算程序公告清償文件相關連性之裁定或公文書等,另若有工商部門出具註銷、吊銷及停業證明等文件亦可一併提出。
  • 7.
    題:
    中國大陸公司歇業、註銷程序將有簡化新規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6期/財稅會審實務
    刊登日期:
    2021/11/18
    資料來源:
    容:
    規定了歇業、清算流程以及簡易清算程序,體現了商事便利的原則; 5. 明確並簡化了登記機關的行政權(監督管理權)及其行使,並統一明確了違法登記行為產生的行政處罰措施 五項重點中,
  • 8.
    題:
    裕隆納智捷 將退出大陸
    類:
    企業故事館/金屬機械業/車輛
    刊登日期:
    2020/11/14
    資料來源:
    聯合新聞網/ 經濟日報
    容:
    東裕銷售)公告,中國大陸法院認定東裕銷售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東裕銷售完成清算程序後,「納智捷」品牌將逐步退出大陸市場。東裕銷售為裕隆持股50%的子公司。東裕銷售過去主要負責大陸納智捷品牌汽車行銷、銷售與售服零件業務,但從2018年起已經停止營運,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後,裕隆汽車將依法配合法院辦理相關程序。
  • 9.
    題:
    中國大陸有限合夥企業之組織經營管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1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0/08/26
    資料來源:
    容:
    清算程序之重點如下(詳參第86-92條):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工作。 清算程序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並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 10.
    題:
    臺商如何在大陸合法退場實務操作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7/07/18
    資料來源:
    容:
    在大陸結束營業前應有計畫性實務規劃解析 在結束大陸投資前,需要結合大陸的法律規定和公司業務機制及可能存在風險的規劃,遠比法定清算程序來的重要且複雜,以下以“解散(一般)清算”方式的處理重點分析如下: 一、海關環節實務問題→海關手冊核銷、臺商結束公司運營,依法申請解散清算程序 根據大陸2017年3月1日實施的《工商總局關於全面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規定,企業可自主選擇適用一般註銷程式或簡易註銷程式。
  • 11.
    題:
    臺商如何正常合法從大陸退場?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5/12/08
    資料來源:
    容:
    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或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後,公司即進入自行清算程序。自行清算程序與強制清算、破產清算適用不同的規則,本文擬簡要說明自行清算的程序與常見的法律問題。 三、臺商自行清算退場需掌握四點要訣 (一)按清算程序進行 1.作出解散決議 有權作出公司解散決議的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 12.
    題:
    工廠跨省遷址應注意的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4/03/20
    資料來源:
    容:
    遷出地,除不必請會計師出清算報告及將資金匯出境外外,其餘與清算程序很近似。
  • 13.
    題:
    大陸外商投資企業如何善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3/12/03
    資料來源:
    容:
    貳、外商投資企業解散清算程序 一、清算程序 依照「2008年意見通知」,合資、合作企業投資者依法單方提出解散申請的,應當向審批機關報送提前解散申請書,並提供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生效判決或裁決。
  • 14.
    題:
    台商未依規定關廠的法律風險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3/12/03
    資料來源:
    容:
    碰上經營不善就打算拎著皮箱半夜走人,想利用逃避清算來免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未經清算程序就走人,恐將為其留下法律風險。然有不少台商或者懷著僥倖的心態,或者嫌麻煩,故而在其大陸投資陷入困境時,便選擇不告而別、半夜落跑,此即所謂的未辦手續關廠;即指公司未經過正常清算程序,對公司及職工放任不管,最終由工商局公告吊銷營業執照,此為台商不合法結束投資的方式,台商因此也為自己帶來日後的法律風險。
  • 15.
    題:
    台商辦理公司解散及清算之實務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3/12/03
    資料來源:
    容:
    債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報債權,在公司清算程序終結前補充申報的,清算組應予登記。公司清算程序終結,是指清算報告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完畢。清算組依據該清償方案清償債務後,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裁定終結清算程序。 5.
  • 16.
    題:
    台商註銷內貿公司主要程序介紹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1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3/03/12
    資料來源:
    容:
    如為台商在大陸的分支機構,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如須撤銷,必須依法清償債務,依照規定清算程序進行清算。 三、外資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外資企業啟動解散、清算程序前,須向企業原審批機關(各地區外經貿委)請求批准,並向外經貿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
  • 17.
    題:
    台商辦理大陸房產過戶的法律應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11/16
    資料來源:
    容:
    」台端應加以注意,故若房屋係屬公司所有,則台端岳父欲退休結束公司,須依大陸「公司法」進行清算程序,以公司財產須先行清償債務、稅款,否則若因此損害債權人之利益,恐將涉有上述刑事責任之問題。
  • 18.
    題:
    大陸台商如何依法清算,終止運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5/04/15
    資料來源:
    容:
    根據終止的各個情形,啟動公告清算程序 關於公司的解散、終止或破產清算,大陸《並在終止公告發出之日起15天內,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審批機關審核後進行清算。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75條第4項規定因破產進入終止清算程序的,則參照大陸《破產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進行清算。 企業進入終止清算程序的,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製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若股東決議解散而啟動清算程序,卻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則應當立即向法院申請破產,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 19.
    題:
    採用中外合資的經營形態,要慎選對象!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5期/風險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2/11/15
    資料來源:
    容:
    即使能夠取得同意解散的批准文件,依上述實施細則或實施條例的規定,宣告解散的公司應當進入清算程序,依照大陸方面1996年7月9日發布的《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第2章普通清算程式或是第3章特別清算程序的規定進行,而且在該《辦法》中企業審批機關和其他有關主管機關可以派人參加企業有關清算的會議,監督企業清算工作。
  • 20.
    題:
    合資一方不履行出資義務怎麼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2/02/15
    資料來源:
    容:
    (實務上有認為公司已經成立,終止經營應經清算程序。) 二、依照1997年《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下稱《若干規定》)第2條第(七)
  • 21.
    題:
    中外合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企業法的比較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5/15
    資料來源:
    容:
    合資企業經營期滿,雙方不再申請續期時,應進行清算程序,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按中外方的股權比例分配,而合作企業除了在報准稅務機關允許外方先行回收投資時,期滿全部固定資產歸中國合作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