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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7 期 (2018年7月份)

前往中國大陸投資烘焙店應該注意哪些事項?作者:麥世宏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老師您好,我計畫以本身的烘焙技術至中國大陸發展,並想先以工作室的方式來進行。目前已有當地投資人願意出資,一起合作進行此項目。惟投資人提及希望以中國大陸人身分設立公司,我則已委託持股的方式參與。擔憂會有很多爭議發生。因此想了解以外資設立公司,合資(中國大陸與臺灣)設立公司或是以中國大陸公司(委託持股之間的利弊,以及該注意事項或是有更好的方式

一、以您個人出資在中國大陸建立公司,則該公司為外資企業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外資企業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獨立經營,獨立覈算,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在組織形式上,外資企業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外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其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您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不組成法人組織的外資企業,可以採取合伙和個人獨資的形式。

優勢:

1、由於是獨資,對於公司享有絕對的管理權,避免經營理念不合而導致公司無法正常運營等問題。同時不需要與其他方分享利潤。

2、獲得的利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中國大陸法律保護。國家保障外資企業的經營自主權。

3、有能力正式開展業務,而無須像代表處一樣有諸多限制。

劣勢:

1、註冊手續較繁瑣,例如註冊時經營範圍必須明確,業務範圍不得超過公司經營範圍,經營範圍字數在100字以內;審批時,需要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與中國大陸夥伴合資建立公司,則企業為中外合資企業。

優勢:

1、有利於減少投資金額,降低投資風險。

2、適應不同市場需求,既有臺灣方面(投資者)的資源與經驗,也有中國大陸方面(中國大陸合作夥伴)的資源與人脈,整體渠道更多。

劣勢:

1、中外合資企業在每年的工商年檢時還要出具年度會計審計報告,統計局,財政局等各個局的簽字,年檢費用高於內資企業。

2、控制權減少,在公司運營方面需要收到其他方干涉。

3、對於技術入股的形式、資金入股的金額等有較為繁瑣的規定。

三、以委託代持股的形式成立中國大陸內資公司。

優勢:

1、沒有對於外資審核的繁瑣程序。

2、可以委託專業的產權交易機構代為持股,由其負責股權管理,減輕日常繁瑣事務。

劣勢:

1、由於是委託他人代持股,委託人不能基於委託持股關係向公司主張權利或者對抗第三人。一旦受託人有不能償還的自身債權,則法院和其他機關可依據相關申請依法查封其持股股權,用於償還受託人的債務。

2、委託人無法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和管理。

(本文作者麥世宏現為上海巨集威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萬宏律師所合夥人、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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