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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1 期 (2023年11月份)

臺灣水果出口大陸清關操作事宜作者:蔡卓勳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我是科技人,返鄉接父親果園,擬登陸銷售,請問臺灣水果出口大陸如何通關呢?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一、哪些水果可進到中國

(一)查看擬進口的水果是不是在允許進口水果名錄之內,具體可參考海關總署網站《獲得中國檢驗檢疫准入的新鮮水果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或《准予進口冷凍水果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內。比如臺灣能進口到大陸的水果有:鳳梨、香蕉、椰子、番荔枝、木瓜、楊桃、芒果、芭樂、蓮霧、檳榔、桔、柚、李、枇杷、柿子、桃、棗、梅、檸檬、橙、火龍果、哈密瓜、梨。(目前中國大陸海關總署暫停臺灣鳳梨(110.3.1)、蓮霧(110.9.20)、柑橘類水果(111.8.3)、芒果(112.8.2)輸入)

(二)進口企業向海關辦理收貨人備案及境外出口商進行備案,取得進口水果資質。

(三)應核實該水果品種是否允許從某口岸入境。進境水果應當從海關總署指定的監管場地入境,指定監管場地名單見海關總署網站。僅能從批復的進境地點進口。

二、報關流程

(一)進口操作:進口前核實水果是否允許進口,國外供應商是否有在華註冊。備案確定後與國外簽外貿合同,準備必備的單證文件。收貨人企業備案和標籤備案準備完畢,可安排出貨。船出發後提前向海關申報預錄入單証資料,預約海關商檢查驗時間。貨物抵達後換單提貨安排貨物到指定冷凍倉,海關到現場商檢查驗抽樣樣品做審核評定,審價合格出稅單安排繳稅安排冷藏車到機場提貨,將已通過的單證交給貨站處理,並結算費用,就可以提貨出關,後等出衛生證就可以銷售了。

(二)報關單證:合同、發票、裝箱單、提貨單和輸出國原產地證及植物檢疫證書(台灣提供)、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俗稱批文在大陸辦理)及其他進出口單證。

三、檢疫許可證審批流程

(一)檢疫審批

擬從某口岸進口水果的審批工作,初審由當地局負責,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終審。企業在簽訂進境水果貿易合同或協定前,應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境水果檢疫審批手續,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以下簡稱《檢疫許可證》)。首次申請的企業應提交註冊資訊,經審核通過後方可申請檢疫許可證。

(二)檢驗檢疫

企業可通過單一窗口平台進行貨物申報。海關收到申報資訊及隨附資料後,會對企業的報關單證及附件進行審核,然後根據布控指令,對貨物進行檢查或查驗。海關查驗又分為機檢查驗與人工查驗。未完成現場檢疫的進境水果,應當存放在海關指定的場所,不得擅自移動、銷售、使用。

四、進口水果注意事項

(一)水果品種不得混裝或夾帶植物檢疫證書上未列明的其他水果。

(二)包裝箱上須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稱、產地、包裝廠名稱或代碼。

(三)不帶有中國禁止進境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葉等植物殘體。

(四)水果中農藥殘留、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檢出量不得超過中國相關安全衛生標準的規定。

(本文作者蔡卓勳現為TSAI&TEAM蔡老師企業經營團隊總經理、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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