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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7 期 (2024年5月份)

你輸美的貨是洗產地嗎?作者:蔡卓勳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美中貿易戰引發中國大陸產品是否會經由臺灣洗產地的偏差解讀。如何合法讓美方認定我公司從臺灣出的貨品是「臺灣製造」,不是將中國大陸貨品運至臺灣違規轉運,試圖以「洗產地」臺灣製造之名再輸出美國?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一、進口貨「洗產地」

所謂「洗產地」(違規轉運)是指,將已接近成品的貨品進口至臺灣,簡易加工後,再將產地改為臺灣製造且出口外國,或將貨品進到自由貿易港區、物流中心或保稅區,再直接將外國貨品改標,變成臺灣製造出口。洗產地是進口國外原料或產品來臺加工,未達「實質轉型」取得臺灣原產地證明書。若廠商對產地標示不實(洗產地)、企圖來臺「洗產地」,以規避、逃漏外國反傾銷稅及其他關稅,依照我國現行法律得以處以罰金(最高罰300)、罰鍰、禁止一定期間輸出入貨品,甚至是刑事處罰,進出口商不可不慎。

二、臺灣產證相關規範

(一)原產地證明書

原產地證明書(簡稱C/O,主要係進口商要求),為證明貨物產地或製造地的文件,因此產地標示攸關原產地認定。

(二)原產地證明種類

依種類分為「優惠關稅」和「非優惠關稅」原產地證明書。依格式可分為一般產證、外貨復出口產證及ECFA產證等。

1. 一般產證:為證明貨品原產國或原製造地,在本國境內完全取得、完全生產或者貨品加工及製造、原材料涉及我國與其他國家地區共同參與者,以在我國境內產生最終實質轉型者為限。貨品加工或製造附加價值率超過35%或特定貨品已符合貿易局公告之重要製程者。

2. 外貨復出口產證:為貨品自他國進口後復運出口,其加工分類包裝組裝或重貼標籤、不可改變原實質產品特性。

3. ECFA產證:全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臺灣與中國大陸間的雙邊經濟協議,雙方在一定時間使商品貿易進口有優惠關稅,適用於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之特定行政程式。

(三)臺灣製造原產地之認定標準

1.完全取得:貨品從原料到生產,完全在臺灣境內取得的原料,例如農、林、漁、牧、礦產品。

2.完全生產:並非進口他國原物料,在臺灣工廠生產就是完全生產,仍須依據原料進口來源及工廠所在地,才能認定是否為完全生產。

3.實質轉型:貨品之加工、製造或原材料涉及臺灣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共同參與者,以在臺灣境內產生最終「實質轉型」者為限。

(四)實質轉型的認定標準 (自國外進口原料在我國製造加工)

1.稅則前6碼號列相異

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所產生之貨品與其原材料歸屬之我國海關進口稅則前六位碼號列不同。也就是最後成品的稅則號列6位碼,只要任何一個數字與進口的材料不同,就是實質轉型。

2.附加價值率超過35%

貨物之加工或製造雖未造成前款稅則號列改變,但附加價值率超過35%。計算方式是,「貨品出口價格(FOB)」減掉「直接或間接進口原材料及零件價格(CIF)」後,除以「貨品出口價格(FOB)」,得出的附加價值率超過35%即可被認定為臺灣製造。

3.重要製程

針對特定貨品已符合貿易局公告之重要製程者認定原產地。若業者在臺灣對貨品僅從事運送保存、分類、改包、貼標、未進行造成貨品特性重大差異作業,皆不得認定為實質轉型。

三、美國對產品的原產地認定,未有一體適用標準

建議業者事前可向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申請原產地預先審核,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文作者蔡卓勳現為TSAI&TEAM蔡老師企業經營團隊總經理、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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