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Q&A
- 詢問者
- 陈飞龙
- 問題類別
權益保障
- 問題內容
张老师您好: 我在民办大学之前开的'创新管理, 及创新领导'课程审查后都上的好好的, 没评教不良及事故;从上学期末开始, 此两课程都被停开, 并造成此学期减薪;其他人并无此情形, 请问该如何救济?上法院会赢官司??
- 問題回覆
中國大陸對此沒有相關法律規定,由於各高校對課程設置及教師安排有自主決定權,建議提問者:
1、先與學校溝通,瞭解學校做此安排的理由(如是否生源減少,是否選課學生不足以開設這門課程等);
2、翻查學校內部規章制度對課程和教師安排的相關規定;
3、查閱與學校簽署的勞動合同,看合同上對課程安排和薪資標準有無約定;
4、如果查詢結果顯示學校所作決定有違校規或勞動合同,則可與學校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起訴途徑。
- 回覆者
范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