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Q&A
- 詢問者
- Jessica Huang
-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 問題內容
你好, 本公司為製造業,在大陸的工廠已設立10年,土地及廠房為大陸政府所有,所使用之機器設備大多已超過海關監管的五年。 最近因工人招工困難、工資上漲,故考慮關掉工廠,轉為買賣業,開拓大陸內銷市場。 請問應該要如何處理呢? 是否有哪些事情應該要特別注意的?
- 問題回覆
應注意事項包括: 公司若擬由製造業改為買賣業應注意下列事項: 1. 需將原本辦理製造業之環保批文予以註銷 2. 更改名稱:原本屬於XXX相關製造等名稱必須更改成帶有[國際貿易]、[商貿]或[貿易]的公司行業名稱 3. 必須更改經營範圍:將原本屬於製造業之經營項目改為貿易的經營項目 4. 若原本法定地址是屬於工業用地的,若要改為商貿企業而且帶有零售的是不行的,因為帶有零售的貿易公司(且原地點要申請零售店面者,其土地性質必須屬於商業用地才可以辦理,工業用地則不允許) 5. 目前出售固定資產者是要開立VAT發票,出售房產者則開營業稅,但出售房產後則必須辦理法定地址變更(因原法定地址已出售給他人,一個門牌無法登記二家公司),此時原本之企業若與遷址後之地點不屬於同一個稅務行政範圍內,則原企業還必須辦理稅務清算,若牽涉到稅務清算時,幾乎快要等同於原企業要辦理清算註銷一樣麻煩。
- 回覆者
台商張老師:游智惠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