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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林宜鋒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問題內容

張老師您好:   現在我們公司在台灣經營化學染料買賣,想至大陸設立公司,先前是利用大陸人頭設立,有不少糾紛,不知現在是否可由我們自己當經營人並且能夠開利增值稅發票?有詢問過當地事務所,說需要人民幣50萬從台灣匯過去,不知道是不是真是這樣?謝謝

問題回覆

一、 大陸從2012年元月開始,台灣居民可在您從商地區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包括餐飲業和零售業,不包括特許行業。從業人員不超過10人,營業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

二、 以電話直接跟林宜鋒先生聯繫,獲悉化學染料買賣係屬個體戶經營,可以在廣東當地索取該地申請個體戶的表格,查看其表格內容,如還有疑問,還可以向台商張老師諮詢。

三、 有關化學染料進口退稅問題,可查詢大陸海關之相關規定。

回覆者

徐丕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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