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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Tanpopo
問題類別

會計稅務

問題內容

您好, 公司要入股大陸現存公司(資本500萬),因目前財務報表是虧損狀況 我司公司 1. 注資現金250萬-增資 2.雙方協義,我司持有公司股權45% 3.取得董事2席 問題: 1.注資-->是否有相關規定?如匯入宫方指定專戶?驗資需要多長時間? 2.我應該如何取得怎樣的文件,確保我公司持有45%股權 3.是否要繳納任何稅? 4.台灣公司可以直接投資大陸公司嗎? 或有金額上的限制?或需取得投審會的核准函? 5.大陸公司是否有相關文件,可以證明我公司已是股東?或查詢?

問題回覆

在大陸內資企業因外人投資超過25%,屬外資企業之中外合資企業,即內資轉為外資企業,大陸規定外人投資之外資企業,需企業經營專案符合關於外商准入領域的規定,並先經外經辦單位審批核准後才能進行投資,審批核准後再辦理相關變更企業登記及開立資本金帳戶再匯入資本金,故內資轉外資需經審批核准及變更企業登記,所需時間較長,雖大陸也有規定作業流程及辦理時間,但有些涉外資料需經驗證,較難估計算間,可由該內資企業洽當地主管單位估算會較準。

    中外合資企業,係按投資額比例分配相關權利,故  貴公司增資250萬投資既有資本500萬的公司,擬佔增資後股權的45%,在辦理投資外經辦單位審批時,注意相關可行研究報告、合同、章程等資料,由原股東減資或移轉部份股權給新出資者,才能達持有公司股權45%。董事總席位及外方佔有席次亦包含在上開資料。有審批、合同、章程、企業營業登記等資料。

台商產業赴大陸投資,投資即有企業可以購買其股權或參與其增資方式進行,台灣方面規定,可以直接投資,中小企業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或比例上限為新臺幣八千萬元,或淨值或合併淨值之百分之六十,其較高者。且投資人個案累計投資金額在一百萬美元以下者,得以申報方式為之,並應於投資實行後六個月內,備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之文件,向主管機關申報。

大陸外資企業由商務部負責招商、審批,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工商管理、登記等事宜,各該單位在各省市均設有省市商務委員會及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但受限網址,功能及資料更新有所不同。有的網站可以查到企業的基本資訊,有的不可以,地區網站也一樣。如上海設立的企業,均可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網站或到商務部轄下中國投資網的企業查詢交互查詢該企業的基本資訊。

該投資案暫無應繳之稅捐。

回覆者

吳再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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