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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陈飞龙
問題類別

權益保障

問題內容

张老师您好: 我在民办大学之前开的'创新管理, 及创新领导'课程审查后都上的好好的, 没评教不良及事故;从上学期末开始, 此两课程都被停开, 并造成此学期减薪;其他人并无此情形, 请问该如何救济?上法院会赢官司??

問題回覆

中國大陸對此沒有相關法律規定,由於各高校對課程設置及教師安排有自主決定權,建議提問者:

1、先與學校溝通,瞭解學校做此安排的理由(如是否生源減少,是否選課學生不足以開設這門課程等);

2、翻查學校內部規章制度對課程和教師安排的相關規定;

3、查閱與學校簽署的勞動合同,看合同上對課程安排和薪資標準有無約定;

4、如果查詢結果顯示學校所作決定有違校規或勞動合同,則可與學校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起訴途徑。

回覆者

范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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