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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游子萱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你好: 因我司不想讓廠商B知道料件的價錢, 所以想選擇先運往廠商A,再請廠商A運送至廠商B做加工。 想請問: 1.若以此方法,能不讓廠商B知道料件的價錢嗎? 2.是否因加工需求而將料件從A送至B,即可不需走進口報關? 3.是否需在期限內從B返回A? 謝謝

問題回覆

一、由於來函未說明為何種加工型態及整個商業模式如何運作等,

以致無法準確回答。

 

二、近年來許多台商由於受到景氣及人工成本高漲之影響,紛紛將工廠遷往他國,尤其以中國大陸、越南等最多。由於台商在大陸、香港及各國的銀行授信額度取得不易,加上受限於經濟部投審會對於投資方面的規定,因此基於節稅及避險的考量,透過三角貿易第三地公司的設立與運作(即境外公司),在台灣的銀行OBU帳戶內進行接單、押匯、開狀等業務,是企業界最為廣泛運用的方法,如此,真正將財務及客戶資料掌握在台灣,進而達到「根留台灣」的整體效益。

 

三、如涉及轉廠,指的是在中國內地由合資企業或者外資加工企業生產加工的出口用產品,轉向另一個在內地的合資企業或者外資加工企業進行組裝、加工。從商品流通來看,轉廠在國內進行,屬於國內交易。但是,因為生產加工的產品是出口產品,而且交易雙方大多是外資或者合資企業結算都是在境外用外匯進行,所以轉廠被視為是加工貿易的一環。

回覆者

童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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