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Q&A
- 詢問者
- 蘇秀娟
-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 問題內容
請問大陸的醫療科技公司委託我方代為製作益生菌膠囊,由他負責販售,請問裸粒出口和成盒出口有哪些規定及如何出口到大陸需準備哪些文件,謝謝
- 問題回覆
一、根據食品分類,「益生菌」製品歸類為「保健食品」,因此應受到大陸衛生部「保健食品」相關法律法規所規範。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分類,益生菌顆粒:
商品編碼
21069090.90
商品名稱
其他編號未列名的食品
申報要素
法定第一單位
千克
法定第二單位
無
最惠國(%)
12%
進口普通(%)
90%
出口從價關稅率
0%
增值稅率
16%
退稅率(%)
6/16%
海關監管條件
AB
檢驗檢疫
R/S
商品描述
其他編號未列名的食品
英文名稱
Other food preparations, not elsewhere specified or included
海關監管條件 (AB)HS法定檢驗檢疫 (R/S)
許可證或批文代碼
許可證或批文名稱
A 入境貨物通關單
B 出境貨物通關單
檢驗檢疫代碼
名稱
R 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
S 出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
保健食品或一般食品,不論是採取店鋪行銷或網路行銷,均須依據進口食品相關法規進行檢驗檢疫取得相關批准文件才能銷售,大陸市場的法律規定全境一致。
其中特別是「保健食品」的進口,大陸進口商或代理人必須向大陸衛生部提出申請,審查合格後,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發放《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憑此證書辦理報關、報檢的進口手續。《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之辦理需依據衛生部公布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檢送下列資料:序號
須提供的資料
1
保健食品進口申請表
2
保健食品的配方、生產工藝及品質標準
3
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報告
4
保健功能評價報告
5
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單,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或定量檢驗方法、穩定性試驗報告
6
產品的樣品及其衛生學檢驗報告
7
標籤及說明書
8
國內外有關文獻資料
9
根據有關規定或產品特性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另外,辦理《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應注意事項如下:
1. 辦理《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時,同時還需提供生產國(地區)或國際組織的有關標準,以及生產、銷售國(地區)有關衛生機構發給的允許生產或銷售的證明文件。
2.取得《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產品必須在包裝上標註批准文號和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誌。(參考下文「須知」有關國家包裝標準(GB))
3.對於保健品的進口,首先需要經過保健品協會的批准方可進口。辦理批准文件約需時一年,根據用戶所申請的功能不同,檢定過程也有所不同,而且往往需要做動物活體,甚至要做人體實驗。
4.對於普通食品與保健品之間的特殊膳食類,可以按照普通食品的進口流程辦理。
5.根據衛生部公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對藥食同源物品、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體規定。其中,禁用物品名單如下:
保健食品成分中禁用物品名單:
八角蓮、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烏、廣防己、馬桑葉、馬錢子、六角蓮、天仙子、巴豆、水銀、長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關木通、農吉痢、夾竹桃、朱砂、米殼(罌粟殼)、紅升丹、紅豆杉、紅茴香、紅粉、羊角拗、羊躑躅、麗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鬧羊花、青娘蟲、魚藤、洋地黃、洋金花、牽牛子、砒石(白砒、紅砒、砒霜)、草烏、香加皮(杠柳皮)、駱駝蓬、鬼臼、莽草、鐵棒槌、鈴蘭、雪上一枝蒿、黃花夾竹桃、斑蝥、硫磺、雄黃、雷公藤、顛茄、藜蘆、蟾酥。四、保健食品在大陸市場銷售,還需注意下列事項:
1、產品若屬於保健食品適用保健品及食品的相關管理規定。該產品須獲得大陸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批准證書,該批准證書的申領如前述。在產品進口時,所屬進口口岸的檢驗檢疫部門要對產品進行抽樣檢驗檢疫。
2、保健食品進口,其(簡體)中文標籤要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 7718-2011)和《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GB16740-1997)的要求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籤通則》(GB 13432-2004)的要求。(上述標準可上網搜尋)
3、辦理進口業務時,進口商應在其所屬地的檢驗檢疫機構的食品衛生部門進行相關備案。
4、若能檢附該產品的詳細成分含量等參考資料,有助檢驗機構加速進行。例如《台灣150種珍貴草本食材與日本來源之專業核心菌種》包含有哪些成分?
台灣保健食品出口前需要辦理的檢驗或認證:
1. 因應起雲劑遭塑化劑汙染事件外銷食品塑化劑檢驗報告申請指引
一、大陸公司經營範圍:
在大陸設立公司,經營項目除特許項目如食品/醫療/化學危險品...等需另外申請相關特許資質證外,外資在大陸設立貿易公司可從事一般項目之批發、貿易及進出口業務,並且在主營經營範圍下亦可涵蓋傭金代理/諮詢及其它相關配套項目。因大陸經營範圍廣泛,建議註冊前先確定好貿易公司所欲經營的所有項目,一次寫足,以免因為缺漏而需要另外再進行經營範圍的變更,造成時間與成本的浪費。
二、進出口貿易管理
大陸設立外商貿易公司可享有進出口權,進行一般產品的買賣,資格需另行申請經過相關部門的批准,才有自營進出口的權利,進口將課徵關稅與增值稅,出口則可申請退稅,申請後可避免透過代理公司辦理,降低進出口成本,避免客戶或供應商資訊外流。一般辦理進出口的服務公司,通常只有辦理海關備案登記而已,殊不知要真正能自理進出口還需要後續的開立外幣帳戶及辦理電子口岸卡等程序,以致於貨物進出口延宕,影響公司運營。另若需進口特殊限制類產品,這需要另外再申辦相關的產品註冊證明,如食品/化妝
- 回覆者
童裕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