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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請教 大陸出口洗髮精到台灣的稅務問題,目前在台灣需進口一批大陸廣東生產的洗髮精一批,不知到大陸出口稅須繳交%出口稅及台灣需繳多少進口稅

問題回覆

洗髮精(香波)目前非屬大陸物品不准輸入項目,僅需按照一般進口作業程序辦理,針對所諮詢之問題有如下說明:

1.大陸方出口環節稅部分,若屬商品編碼3305100090其他洗髮劑(香波),無特殊輸出條件,目前免出口關稅,增值稅出口退稅率13%,等於不用繳納增值稅。

若屬商品編碼3305100010含瀕危植物成分的洗髮劑,則需有允許出口證明書,目前免出口關稅,增值稅出口退稅率0%,等於需繳納13%增值稅。

另其他規費視地區與情況不一而足。

2.台灣方進口環節稅部分,若屬商品編碼33051000905其他洗髮劑及潤絲劑,無特殊輸入條件,免進口關稅,進口營業稅率5%。

若屬商品編碼33051000102含藥洗髮劑及潤絲劑(去頭皮屑,止頭皮癢用),則應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許可證影本,目前免進口關稅為,進口營業稅率5%。

另洗髮精非屬貨物稅課徵項目,此外尚有推廣貿易服務費(貨物完稅價格乘以0.04%)商港服務費(相關費率由交通部訂定)等進口環節規費需繳納。

回覆者

陳揚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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