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Q&A
- 詢問者
- 張芝茜
-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 問題內容
您好,想詢問關於免3C認證的問題: 台灣賣方→我司簡稱為S 台灣買方→簡稱L 台灣買方L出口給大陸公司→大陸公司簡稱C 出貨方式:L公司預計使用DHL快遞,出口到大陸 目前狀況:台灣買方L要我司申請免3C認證給他們 (我司非出口方,只賣給台灣L公司) 想諮詢問題: 1.免3C認證是出口方申請(L公司),還是產品供應商(我司S)協助申請呢? 2.若是產品供應商申請,請問我司(S)該如何申請(流程)? 以上為我司比較疑惑的地方,懇請解答! 非常感謝~
- 問題回覆
怎麼辦理免3c認證:
3C目錄內產品在進口時才有可能申請免辦,如果是國內生產的是無法辦免辦的。首先是進口產品,然後是自用的,也就是說不是用於銷售或者盈利性活動中使用的產品。這樣的產品可以辦理《免於辦理3C認證的證明》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免辦!
符合以上條件的《目錄》中的產品,生產廠商、進口商、銷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關質檢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申請書、證明符合免辦條件的證明材料、責任擔保書、產品符合性聲明(包括型式試驗報告)等資料,經批准獲得《免於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後,方可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 大陸報關企業提供代辦——免於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辦免3C)
- 回覆者
蔡卓勳